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兴庆区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兴庆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庆区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
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市党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行政机关合同、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必经程序,全力推动基层科学、民主、依法决策。2024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力量、审查范围、审查机制全覆盖,构建兴庆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2025年年底前,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化建设,实现工作提质增效,全面提升乡镇(街道)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二、工作举措
(一)落实审查力量。在机构设置上,明确各乡镇(街道)综合办公室为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机构,负责统筹合法性审查工作。在人员配备上,确定1名分管领导,落实至少3名审查人员(党政工作人员1名、司法所工作人员1名、法律顾问1名)。可整合公职律师、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干部、法律明白人等力量,构建“1+3+N”的合法性审查模式。
(二)明确审查范围。各乡镇(街道)将本辖区内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政赔偿等涉法性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各乡镇(街道)可根据《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范围清单(参考)》(详见附件1)明确本乡镇(街道)的合法性审查范围,并以清单形式在具体落实方案中体现。
(三)健全审查机制。由承办科室将乡镇(街道)集体讨论会议议题申报表(参考)(详见附件2)及拟上会材料提交综合办公室汇总,综合办公室统一对是否属于合法性审查事项进行甄别后按照审查工作流程(详见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工作。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填写合法性审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5)。
对综合办公室提出的合法性审查意见,承办科室应当认真研究处理,根据意见对送审事项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确因客观原因未完全采纳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应当反馈理由和依据。乡镇(街道)班子集体讨论涉及合法性审查事项的议题时,应当通知合法性审查人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并在会议记录中全过程记录。凡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或制发文件。
(四)规范审查程序。合法性审查采用书面方式进行,承办部门要按要求提供完备规范的审查材料,加强与综合办公室的协调配合,进一步理顺审查事项的送审、审查、审签、意见反馈等办理环节,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优化审查流程,保证审查时限。涉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查事项,应按照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审查或经审查不符合公平竞争规定的,不得提交综合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提高审查质量。综合办公室应当组织审查力量围绕主体、程序内容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查意见负责,坚决杜绝重形式、轻内容、走过场现象。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涉法事项,可以通过征求意见、听证论证、专家咨询等方式提高审查质量。重大专项法律事务,可以聘请专业法律团队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法性审查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将合法性审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设立专门合法性审查工作机构,结合本乡镇(街道)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措施。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合法性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经常听取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度、督促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分管领导是合法性审查的具体责任人,对合法性审查及审查意见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对分管领域和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具体负责;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要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直接负责。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要承担合法性审查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本辖区合法性审查工作,及时总结经验,确保工作成效。司法局将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做好合法性审查指导工作,跟踪了解推进情况。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在全区推广。要加大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问责力度,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不采纳合法性审查意见,导致重大事项违法,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三)加强人才培养。各乡镇(街道)要重视优秀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储备、使用工作,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参加法律专业学习培训,配齐配强合法性审查力量。司法局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各乡镇(街道)应于2024年9月20日前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机制,落实相应责任并实现规范化运作。落实情况报告、相关方案制度,附件6中《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人员名单》于9月20日前,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司法局。
附件:1.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范围清单(参考)
2.乡镇(街道)集体讨论会议议题申报表(参考)
3.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图
4.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意见模板
5.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情况统计表
6.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1
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范围清单(参考)
审查事项 | 事项范围 | 审查依据 | 审查重点 | 审查提供资料 | 审查 时限 | 备注 |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能反复适用的各类文件。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 2.《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 | 1.制定主体是否合法; 2.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3.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 4.是否存在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 5.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情形; 6.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增加本单位权力或者减少本单位法定职责的情形; 7.程序是否合法; 8.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规定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 1.文件草案和援引依据标注; 3.向社会公众以及相关单位征集意见和反馈情况; 4.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 5.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材料。 | 5—15个工作日 | |
二、重大行政决策 | 1.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4.决定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 5.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 |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 | 1.制定主体是否合法; 2.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3.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 4.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规定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 1.决策事项草案; 3.向社会公众以及相关单位征集意见和反馈情况; 4.专家论证相关材料; 5.风险评估相关材料; 6.集体讨论决定相关材料; 7.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不少于7个工作日 | |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 1.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2.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 3.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的; 4.需经听证程序作出执法决定的;5.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 1.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文书草案; 2.证据资料; 3.决定依据; 4.有关行政裁量的理由说明; 5.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5—15个工作日 | |
四、政府合同 | 1.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2.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3.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 4.政府投资是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买卖等协议; 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协议; 6.其他行政协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1.签订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2.是否符合法定权限,是否存在超越职权范围的承诺或者义务性规定; 3.双方权利义务的设置是否合法; 4.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5.签订形式、程序是否合法; 6.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规定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 1.政府合同文本草案; 2.背景材料和合同相对方情况; 3.针对公平竞争审查、社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内容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4.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3—15个工作日 | |
五、需要提交党委政府集体会议审议的涉法议题 | 1.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区委、区政府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意见; 2.需要报告党委政府集体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 3.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4.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工作部署; 5.财政大额资金支出、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重大项目合作、重要专项资金安排意见; 6.依法需要党委政府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 1.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区委、区政府对相关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工作要求; 2.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部署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财政大额资金支出、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重大项目和重要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是否依法依规。 | 1.审议议题背景材料和起草说明; 2.针对公平竞争审查、社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内容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3.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 3—15个工作日 |
附件2
乡镇(街道)集体讨论会议议题申报表(参考)
议题名称 | |||
汇报科室 | 汇报人 | ||
列席科室 | |||
征求意见及协调情况(有重大分歧未协调一致应附书面说明) | |||
提交会议讨 论材料清单 | |||
综合办公室意见 | |||
资金审查意见 | |||
合法性审查意见 | |||
分管负责人 审核意见 | |||
主要负责人意见 | |||
书记意见 |
注:1.该表由汇报科室填写,经分管负责人审定后,与提交会议讨论的材料一并交综合办公室。
2.每张表限列一项议题。列席科室和提交会议讨论材料请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
3.议题需提请党委(党工委)会议研究,需书记签署意见;若镇长(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无需书记签署意见。
附件3
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流程图
开始
承办部门提交审核 |
综合办公室初审 |
材料不完备不规范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要求补正或者重新提交(一般3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 |
合法性审查 行政规范性文件5—15个工作日 重大行政决策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行政机关合同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 |
进行审签 |
出具审查意见书 |
填写审查工作统计表 |
附件4
关于XXX(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的合法
性审查意见
XX部门:
XXXX年XX月XX日,我机构对《XXX》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决策(协议)主体方面
二、决策(协议拟定)程序方面
三、决策(协议)内容方面
四、审查结论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XXX(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意见
XX部门:
XXXX年XX月XX日,我机构对《XXX》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现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文件制定主体、权限的审核意见(两种类型)
1.文件制定主体适格、权限合法。
2.文件制定主体不适格或超越法定权限的,建议不予制定。
二、文件起草程序的审核意见(三种类型)
1.该文件已经履行程序,制定程序合法。
2.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文件具体内容)的规定,文件起草应履行等程序,但送审材料未能体现,建议补充完善程序。(应履行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并备案等程序的,没有履行规定程序;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没有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等。)
3.已经完成规定的起草程序,但对相关意见未采纳且没有说明理由的,建议与意见提出主体沟通协商一致。
三、文件内容的审核意见
1.文件内容合法
《》主要内容符合(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规定。
2.文件内容部分违法或不当
《》主要内容基本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规定,但存在以下具体问题:
(1)建议删除“……”。理由……
(2)建议将“……”修改为“……”。理由……
3.文件内容违法或明显不当
《》主要内容违法或拟定的主要制度措施不符合上级决策部署或国家改革方向,提出合法性审核不通过的意见,建议起草部门进行全面修改后再报制定机关审议或签发。
4.探索性改革决策事项
文件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章未作规定,但符合法律原则、国家政策或改革发展方向的探索性改革决策事项,对相关风险进行提示:(存在的风险)
XXXX年XX月XX日
备注:合法性审查意见以此为参考,可适当简化。
附件5
XX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情况统计表
序号 | 提交单位/部门 | 送审 日期 | 交办 领导 | 审查文件名称 | 审查文件类型(规范性文 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 其他文件) | 审查 日期 | 提出 意见数 | 领取人 | 领取 日期 | 备注 |
附件6
XX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人员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
分管领导 | 职务 | 联系方式 | |||||
审查部门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合法性审查人员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务 | 法律背景 | 联系方式 | 备注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