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农村劳动力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59号)要求,凡具有我区户籍、离开居住地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在确定的商业保险公司购买5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政府给予35元补贴。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铁杆庄稼保”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21〕14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铁杆庄稼保”政策有关问题答复的函>》相关规定,将每人35元政府补贴一次性拨付保险公司。
经参保人申请、村(社区)和乡镇初审、人社部门复审,确认2023年第一批“铁杆庄稼保”符合补贴条件共3340人(大新镇401人、掌政镇956人、通贵乡62人、月牙湖乡1921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7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951-5036881
附件:2023年“铁杆庄稼保”补贴发放公示(第一批)
银川市兴庆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