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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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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兴庆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qq.gov.cn/)查阅或下载。

一、总体情况

兴庆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部署,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主动公开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健全监督保障机制,确保实现公开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范围广泛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推动兴庆区政务公开工作在“十四五”阶段作出新贡献。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兴庆区以《条例》为依据,对照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三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共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示栏、新闻媒介等各类渠道公开政府信息3.6万余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4份,政策解读率100%,图解率100%;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5次,收到并答复义务教育、城市绿化、健康养老等方面建议意见16条;编制政府公报3期。另外,及时公开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信息、为民办实事、人大政协议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并做好教育医疗、养老服务、稳岗就业等群众热切关注点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切实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规范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完善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确保办理高效规范,答复明确合法,防范法律风险。以《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为依据,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衔接,依规按期进行答复。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同时优化依申请工作规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依申请公开培训2次,依托政府网站管理平台,对兴庆区线上依申请件进行全量全流程监管,严格平台使用规范。强化对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线下申请的接待、咨询和服务水平,在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全面掌握申请人诉求,有针对性地提高办理质量。

2021年,兴庆区本级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上年结转1件(其中:信函申请12件,网上申请8件,当面申请6件),其中予以公开6件、不予公开1件、部分公开4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1件,逾期未补正、放弃申请、申请信息不存在的4件,办结率100%。申请内容涉及个人征地拆迁相关资料、物业招投标信息、兴庆区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目录等,申请人主要用于佐证诉调、论文撰写。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抓紧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重点任务的通知》(宁政公开办发〔2020〕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0〕1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的通知》(宁政公开办发〔2020〕18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指引体系。印发《银川市兴庆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的通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兴庆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下发《兴庆区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目录》,明确公开内容、要素、主体,以制度促规范。二是推进公文公开属性标注。将属性审查范围拓展至部分党政信息。2021年,审核政府(办)公文262件,此件公开类54件,主动公开率达100%。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梳理政府信息在公开平台发布栏目、信息,坚持发布前“三审三校”严抓审核,发布后定期复核,实现文件有效性管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强化“两微一端”平台建设,优化完善公开平台渠道,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对原有栏目进行全面整合并更新维护,重新梳理出法定主动公开栏目41个,归并、建设二级栏目82个,专题栏目10个;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清理规范和优化整合,动态调整兴庆区政务新媒体矩阵,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分类展示。2021年,累计完成30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的备案工作,将兴庆区公安系统新媒体账号纳入监管范围。截至目前,兴庆区已备案政务微博49个、政务微信14个、第三方平台1个;持续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市民驿站等场所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2021年,兴庆区共打造27个村(居)级政府信息查阅点,做到辖区乡镇、街道全覆盖,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为人民群众获取和查阅信息提供切实便利,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二是强化公开平台日常监管。根据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相关单项否决指标,采取日巡查、周普查、季度通报等方式,常态化监管64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和应用情况。三是优化政府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兴庆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发布渠道,在做精主题策划、做活政策解读、做实在线服务上下功夫,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为兴庆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思想根基、凝聚奋进力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落实,兴庆区着重从队伍架构、机制建设、考核考评、培训指导、社会评议等方面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增强队伍建设。兴庆区政务公开办公室配备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乡镇街道、政府各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信息动态更新并登记备案,责任到人,夯实基层政务公开队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且赋分占比4%,制定考核细则,对照自治区、银川市季度通报及第三方评估反馈情况及时做好整改,每半年下发一次督查通报,并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及时约谈考核排名落后单位,让监督机制的刚性约束作用充分发挥。三是提升业务素养。参加自治区、银川市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2次;组织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累计参学人员 100余人,培训内容涉及《条例》修订及适用、依申请办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并对网站实际操作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指导,进一步提升各单位政务公开水平。四是提高社会评议质效。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邀请义务监督员、行业代表等群众团体参与兴庆区“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收到并答复义务教育、城市绿化、健康养老等方面建议意见16条。坚持把社会评议作为外部监督的重要方式,落实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关口前移”,实现多方互动共管模式,确保兴庆区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7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66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765.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12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2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3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1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5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1

0

3

(七)总计

14

0

0

0

12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学习研究仍需加强,不断提升对《条例》等规定内容的准确把握;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仍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落地;三是政策解读方式和效果欠佳,有待进一步丰富、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抓好《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宣贯工作,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定期总结和汇编典型案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二是继续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标准目录优化细化,推进标准成果落地。三是推进规范性、政策性政府文件解读全覆盖,重点提高解读精准性。继续丰富解读形式,统筹运用文字解读、媒体解读、视频、图解图表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有针对性的回应群众对政策文件的关注点、疑惑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主动公开各类规划计划。梳理兴庆区“十四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计划),做好兴庆区本级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开设专栏集中展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进展和成效。主动公开各类规划信息10余条,引导社会积极支持、监督各项规划实施。二是推进市监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等职责,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公示内容,依托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结果信息、消费警示等。围绕市场需求,做好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信息梳理、发布工作,在政府网站以专题形式全面展示。三是细化财政领域事权信息公开。持续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定期对兴庆区本级及各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做好直达资金的主动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居)等基层单位延伸。四是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以及自治区、银川市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工作系列部署要求,权威准确发布新冠肺炎防控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网站、“美丽兴庆”微信公众号,更广范围传播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确诊病例及活动轨迹、社会捐赠等权威信息,累计阅读量超5万次。同时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主动听取、收集各类疫情防控意见建议。对收到的14条防控建议,均及时转送相关部门,并反馈处理结果。五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归集整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环境保护、稳岗就业等重点领域的公开信息,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归集展示,发布相关信息470余条。六是完善规范性文件梳理公开。继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梳理出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全面公开。

(二)为民办实事、人大政协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兴庆区政府共承办为民办实事10件,涉及10个职能部门;人大议案5件、代表建议32件,涉及15个乡镇(街道)和21个职能部门;共办理政协提案37件(其中重点提案10件),涉及15个乡镇(街道)和 15个职能部门;已全部办复并按程序公开。

(三)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兴庆区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