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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4-001/2017-03029
  • 银兴党办发[2017]17号
  • 兴庆区委办公室
  • 兴庆区委办公室
  • 有效
  • 2017年01月28日
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兴庆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17年01月28日 来源:兴庆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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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推动和保障兴庆区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经兴庆区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兴庆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兴庆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张艳芬    兴庆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马晨晓    兴庆区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 员: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经济发展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局、审计局、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 

兴庆区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兴庆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马晨晓兼任。 

二、兴庆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兴庆区教育督导的重大方针、政策;审定兴庆区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教育事项;统筹指导兴庆区教育督导工作;督促兴庆区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直属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政策规定的教育职责;聘请兴庆区专兼职督学;发布兴庆区教育督导报告;承办上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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