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兴庆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推动和保障兴庆区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经兴庆区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兴庆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兴庆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张艳芬 兴庆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马晨晓 兴庆区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 员: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经济发展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局、审计局、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
兴庆区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兴庆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马晨晓兼任。
二、兴庆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兴庆区教育督导的重大方针、政策;审定兴庆区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教育事项;统筹指导兴庆区教育督导工作;督促兴庆区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直属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政策规定的教育职责;聘请兴庆区专兼职督学;发布兴庆区教育督导报告;承办上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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