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区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部署,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制度,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兴庆区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定点帮扶工作,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现就落实精准扶贫要求,强化干部帮扶责任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帮扶责任人要明确帮扶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找准脱贫路径、落实帮扶措施,实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增强扶贫帮扶责任感和帮扶主动性,确保在既定时间完成脱贫任务。要深入调研,全面排查,摸清情况,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按要求认真完成自治区、银川市下达的各项任务,更加广泛地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帮助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确保月牙湖乡5个贫困村在2018年底全部脱贫。
二、 工作职责
(一)帮扶单位职责
1.各帮扶单位要把结对帮扶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的议事日程,将部门定点帮扶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中,明确责任人,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使帮扶工作有序推进。将定点帮扶工作考核成绩作为评先创优、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大力表彰奖励先进个人,形成一个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2.各帮扶单位应加强对帮扶工作的分类指导,经常组织开展有关帮扶工作的情况交流和方法研讨,提高时效,要根据实际发展,不断修正与完善帮扶策略,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发展。针对有条件、有脱贫致富愿望的贫困户,从政策扶持、资金支持、项目带动、技能培训等方面制定贫困户脱贫计划,加快脱贫步伐。
3.各帮扶单位要开展分类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物资和资金帮扶;对有劳动能力但无技术、无信息、无项目的贫困户,采取积极引导,及时送技术、送信息,帮助寻找发展项目等措施,帮助脱贫;对有能力、有技术、有项目但无启动资金、周转资金的,要通过金融扶贫的政策,帮助解决资金问题,使他们尽快脱贫。
(二)帮扶责任人职责
各帮扶责任人应认真学习最新的扶贫政策,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按要求落实帮扶责任,每月入户不少于1次,电话联络不少于2次,在驻村工作组和乡、村干部的指导和协助下,如实填写帮扶工作落实情况。具体工作职责为:.
1.各帮扶责任人要进一步核准脱贫户的基本信息,对所有预脱贫户的建档立卡的资料进行再一次“回头看”,确保资料完整,信息精确。
2.认真开展入户填写《扶贫手册》和《季度收支总账》、《月收支明细账》。各帮扶责任人要深入细致调查摸底,认真摸清搞准扶贫对象、贫困状况、致贫原因、脱贫需求、家庭收入、帮扶措施等情况,针对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制定精准帮扶措施。
3.认真开展入户帮扶,各帮扶责任人要根据脱贫对象户家庭的实际状况,坚持科学、可行、有效的原则,落实帮扶计划,重在引导、指导贫困户主动掌握1-2项技能,通过产业带动和自我发展,确保到2018年底全部脱贫,严禁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
4.在落实帮扶的过程中,各帮扶责任人应加强和贫困户的交流,要把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制定的各项扶持政策措施,作为扶贫帮困的重点和切入点,加强宣传,因势利导,扎实推进,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制定脱贫计划,帮助建档立卡户发展产业,实现就业。自己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与本单位汇报磋商解决。
5.帮扶责任人要杜绝应付思想,把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作为核心工作去完成,真心实意进村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千方百计帮助制定脱贫计划,积极引导贫困户通过自我发展早日脱贫。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帮扶的长效性。各帮扶单位要结合各村实际,共同研究制定帮扶工作方案,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任务,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定点帮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干部到位、资金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建立起帮扶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真抓真管,真帮真扶,贫困村不脱贫,帮扶单位不脱钩。
(二)坚持监督考核机制。所有帮扶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兴庆区党委、政府要求,切实履行帮扶责任,摸准情况、制定计划,切实帮助解决对象户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兴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帮扶工作督查,对工作不力,帮扶缺位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帮扶严重不到位,被区、市督查通报的,上报兴庆区党委、政府,视其情节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同时按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坚持政策性帮扶。积极协调、配合工商、民政、妇联、残联、卫生、教育等部门,把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就业帮扶、社会兜底、医疗保健、子女就读、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服务项目的受助范围。
(四)坚持造血性帮扶。采取有效措施,引导贫困户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推荐就业,着力帮助解决自我发展中的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问题,使他们从根本上脱贫。
(五)坚持沟通联系机制。乡、村要积极主动与对口帮扶单位沟通联系,每季度召开定点帮扶座谈交流会不少于1次,总结工作,研究对策,对接工作。各帮扶单位每月向兴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一次帮扶进展情况,兴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汇总后,将情况上报兴庆区委、政府。
(六)坚持舆论宣传引导。各帮扶单位在活动期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宣传专栏、墙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宣传党委、政府帮扶工作的好政策和帮扶活动中总结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宣传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自强不息、战胜贫困的先进事迹,总结推广定点帮扶实践中的成功经验,通过强有力地宣传和引导,激发兴庆区机关干部参与帮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共同推动定点帮扶共作的良好局面;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广泛参与扶贫开发事业,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活力。
中共兴庆区委办公室
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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