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并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规定,经政府研究同意,对《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以下调整:
1、银川都市圈中线供水工程项目属于自治区水利厅项目,该项目黄沙古渡泵站及压力管道建设位于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月湖乡境内,不属于月牙湖乡政府建设实施项目,因此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去除。
2、月牙湖乡小城镇建设国土空间规划项目与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决策事项重复,且在2021年该项目仅分期进行实施,并未作出新的决策,因此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去除。
附件: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