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司法局就住建局对《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兴庆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及自然灾害风险排查整治实施方案>(银兴政办规发〔2020〕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评估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2020年12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及自然灾害风险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42号)文件要求,兴庆区制定《银川市兴庆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及自然灾害风险排查整治实施方案》(银兴政办规发〔2020〕3号)。《实施方案》由住建局起草,经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报请兴庆区人民政府会议通过后印发。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兴庆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和区委常委、副区长任副组长,23个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住建局。明确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确定主要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及整治工作期限。
(二)完成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印发后,住建局聘请专业房屋鉴定机构对兴庆区所有农村房屋进行全覆盖检测鉴定,通过“宁夏抗震宜居农房在线监管信息系统”及手机 APP端信息采集系统,全面完成辖区农房建档工作。此次共鉴定24449套农房,其中存在安全隐患并已整治农房1879套。住建局指导各乡镇利用上楼安置、加固处理、翻建新建等方式,在《实施方案》明确的时限内全面完成整治任务,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隐患。
二、评估情况
住建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贯彻执行目标任 务,组织、指导各乡镇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普查及整治 工作,切实改善了兴庆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 同时结合农村安全隐患房屋整治工作,对农村居民进行住房安 全科普教育,使农村居民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增 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为推动兴庆区乡村振兴、建设黄 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打好基础、贡献力量。
综上,建议保留该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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