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银川市兴庆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银川市兴庆区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报告
“十四五”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加速演变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步入加快推进期,到二○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党的十九大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阶段性战略安排,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银川市兴庆区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纲要》(以下统称为“规划”)的制定,是兴庆区作为宁夏第一区,确保到2035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行动纲领。
一、评估目的
《规划》是为适应兴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指导兴庆区在“十四五”期间按照“4226”总体思路,高标准打造“四个高地”,聚力建设“两带两圈”,实施“六大赋能”工程,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中打造引领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特制定本《规划》。
现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需要对重大行政决策《规划》进行后评估。对《规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绩效性等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分析问题所在,能够为兴庆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完善意见和建议。
本次评估的目的为以下三点:(一)以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以及绩效性为评估内容,对《规划》进行分析和评价。(二)评估《规划》相关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适应 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是否与其他法律、法规存在冲突,为《规划》的今后修改完善提供依据。(三)通过评估总结《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对《规划》提出科学、全面的修改完善建议。
二、评估工作概况
(一)评估内容1.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重大行政决策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相冲突。2.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是否相当,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否相适应,行政管理措施是否必要、可行、适当。3.绩效性评估:主要评估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情况;政策是否得到普遍遵循和贯彻落实,是否实现预期目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二)评估方法
按照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的要求,深入了解规划实施的成效和问题,科学设计评估方法,客观评价规划实施情况,主要采用以下评估方法。全面统筹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全面分析兴庆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设定情况,客观评价兴庆区在推进产业发展、保障民生以及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对重点任务的安排情况和发展趋势做出定性分析和判断,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弥补自身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三、评估结果
(一)合法性评估
《规划》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履行了公众参与、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划》是依据涉及规划的法律规定,国家、自治区、市制定的政策文件,由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草案起草,并依法经过政府常务会议、党委常委会审议,最后经过兴庆区人代会和党代会审议通过,制定和实施的程序、依据具有合法性。
1.程序合规
《规划》的立项、起草、审查,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行。严格履行必经程序,把公众参与、征求意见建议、集体讨论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2.内容合法
内容和形式与上位法、上级规范性文件、其他重大行政决策无冲突抵触,具有合法性。
(二)合理性评估
一切从实际出发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本方法,也是《规划》评估合理性论证的基础。合理性评估中,首先要了解分析编制《规划》 所依存的发展现状,再进一步分析《规划》所处的环境条件以及发展的前景。根据对《规划》具体规定的规范性分析,《规划》的制定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具有必要性、内容具有合理性。
四、评估结论
通过上文的分析,认为《规划》的后期实施为兴庆区经济社会 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兴庆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 讲话精神,奋力谱写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关键五年。围绕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十四五”时期兴庆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 展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是未来五年兴庆区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区各族人民共同奋斗,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中打造引领区,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加快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的行动纲领。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