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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来源: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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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兴庆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力度,提升公开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全面、准确、积极做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兴庆区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00余条;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并运用图文、视频、动漫等多元化方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解读率100%;编制印发《兴庆区人民政府公报》4期共800本,均已发放各单位;组织司法局、教育局等多家单位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40余次;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府办公室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机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2023年兴庆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均已依法依规按时办结,作出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严格履行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职责,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把信息发布内容,严厉加强保密审查,从源头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二是兴庆区政府办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开展网站内容监测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500余个。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一是强化信息公开阵地。按照自治区、银川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指导兴庆区35个行政村线下打造统一要求的村务公开栏,线上对接银川市村务公开小程序,实现村务信息集中统一公开,有效推动政务公开服务向基层延伸。二是规范政务公开专区。规范市民驿站、档案馆、图书馆等地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满足群众快捷查阅政府公开信息的需求。三是推进网站升级改版。对兴庆区政府门户网站在栏目设置、功能设计、页面样式等方面进行调整优化,增设政策公开讲专题栏目,重置规范性文件栏目,提升网站服务能力。

   (五)监督保障。坚持24小时读网和巡检工作,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度和权威性,保障政务公开工作严谨有序。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9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法律条款理解不透彻,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有时把握不准确。二是对各有关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作用不够,整个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兴庆区政府办公室将继续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对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完善《兴庆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和上网审查制度》《兴庆区信息公开制度》《兴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规范化、标准化,使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二是定期组织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银川市、兴庆区政府办公室开展的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提升工作自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进行。加强对各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督办通报力度,针对其网站和新媒体发布的内容随时跟踪检查并及时督促改正错敏信息,把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领域和工作任务,严格落实银川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同步编制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落实台账》,进一步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二是根据《关于印发全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24号)《关于在全区全面推广村务公开试点经验的通知》(宁政公开办发〔2023〕17号)要求,制定《兴庆区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牵头推动兴庆区村务公开工作,全面完成小程序开发使用。三是对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栏目进行改版,将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梳理并制作文字版和图片版两种下载方式,页面设计采用银川市统一的字体字号和页眉页脚格式,更加美观大方,方便阅读体验。四是常态化开展网络工作群清理,从规范网络工作群开设、严格网络工作群管理、推动网络工作群整合等方面开展摸底清理工作,2023年兴庆区政府办公室共摸排网络工作群7个,清理1个,备案6个。五是印发《关于开展政策公开讲系列活动的通知》,组织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局以及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等7家单位领导走进演播室,以对话形式录制讲解教育就业、民生热点等关切群众利益的政策,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

    本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机关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联系兴庆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951-6720816;传真:0951-6721092〔注:兴庆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306)收〕。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qq.gov.cn)查阅或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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