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116401020100910736/2023-00169 效力状态:已废止
发布机构: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成文日期:2018-10-12
责任部门: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发布日期:2018-10-12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庆区散养畜禽出户入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并有关单位:

《兴庆区散养畜禽出户入园工程实施方案》已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12  

  

此件公开发布

  

  

  

  

  

兴庆区散养畜禽出户入园工程实施方案

  

为积极引导和促进散养畜禽出户入园,抢抓新一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生态发展的机遇,构建粮经饲兼顾、种养加一体、生态循环发展的种养业集群化农业产业格局,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和银川市畜禽散养户出户入园决策部署,依托建设美好城乡、美好生态环境这一重大民生工程,以畜禽散养户出户入园和养殖园区建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动畜禽养殖业向集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实现兴庆区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原则

(一)工作目标

7月底前完成畜禽散养户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畜禽养殖环境整治工作,20181231日前全面完成散养畜禽出户入园工作,所有散养畜禽全部出户入园入场集中养殖。

(二)工作原则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原则。把落实出户入园与推进乡村振兴、城镇化和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结合起来,通过实施出户入园工程,推进畜禽养殖现代化升级改造和乡村振兴进程。

——坚持发展与环保并重的原则。强化属地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坚持推广集中养殖和集中治理污染的模式,发展生态型、效益型现代化产业。

——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考虑各乡镇不同的畜牧业发展现状、经济发展现状、土地利用现状,采取租赁、托养、代养、合作、入股、购买及其他方式推进畜禽散养户出户入园、出户入场,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同时,兼顾农村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坚持多元化投入原则。出户入园建设以企业、规模化养殖场、合作社及社会资金投入为主,引导和鼓励广大农民与社会力量积极投资或合作建设现代畜牧业。政府综合考核、以奖代补,体现导向性,突出公益性和基础性,发挥企业、合作社在发展现代畜牧业中的主体作用。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抓好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清理工作。各乡()人民政府要加大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力度,抓好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清理工作,对禁养区内养殖的各类畜禽,要坚决进行清理,真正做到禁养区内禁养。对关停的养殖圈舍,要及时清理消毒、复垦或美化环境。在清理过程中,环保和综合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各乡()政府开展工作,对阻碍抗拒清理工作的,要依法进行执法查处。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弄清和明确水源地保护区的具体界限,并向有关乡()政府反馈;各乡()辖区内的其他禁养区,由乡()政府按照本乡镇总体规划区及自然保护区的具体界限来确定,以免清理工作出现遗漏。农牧部门要配合乡()政府,做好畜禽散养户摸底排查工作;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力度,降低畜禽出户入园集中养殖过程中畜禽死亡而带来的损失。同时,要做好出户入园后畜禽养殖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提高养殖水平,增加养殖效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增收致富。(责任单位:各乡()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环保分局、综合执法局、农牧局、水务局)

(二)多种方式推进散养畜禽出户入场入园。鉴于兴庆区各乡()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资源紧张的实际情况,各乡()散养畜禽出户入园工程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不同形式、不同方式推进。

1.采取委托、租赁、托养、代养、合作、入股、购买及其他方式推动散养畜禽出户入场。由各乡()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各类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进行梳理,在摸清弄准散养畜禽数量的基础上,组织畜禽散养户与规模养殖场直接对接和协商,将散养肉牛以各种不同方式进入银川福润苑种养殖有限公司、宁夏国峰茁康畜牧养殖有限公司等有养殖场地、养殖技术、养殖资金、养殖设施设备、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设备、信誉好的规模养殖场进行饲养,利益分配机制和入场方式由散养户和规模场协商确定。

2.充分利用原有养殖园区推动散养畜禽出户入园。各乡()政府要对辖区内已规划建设的原有养殖园区和闲置养殖场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原有养殖园区和闲置养殖场当前的运行状况。积极与国土部门对接,核实原有养殖园区能否改扩建养殖设施、新建粪污处理设施等。要严格落实国家相关土地利用政策,对养殖园区内空置的圈舍和改变用途的圈舍进行清理,促进其他散养户的出户入园。对符合土地及规划政策规定的养殖园区,要改造建设必要的粪污处理设施,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通过政策支持和行政强制的有力措施,促进养殖园区的正常运转,并将辖区内有意愿的畜禽散养户集中到养殖园区进行养殖。

3.小规模庭院饲养。由于月牙湖乡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养殖业对农户增收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对于月牙湖乡散养畜禽出户入园工作分两种情况实施。一是以月牙湖乡海陶北村现有的90栋养殖圈舍为基础,争取项目资金对养殖圈舍进行升级改造;在月牙湖乡塘南村下零队安置区西侧新建40栋养殖圈舍的园区一处,将存栏20头以下(20)散养肉牛、存栏50只以下(50)的散养肉羊入园集中管理分户饲养。二是对于肉牛存栏20头以上、存栏肉羊50只以上至规模标准的散养户,在月牙湖乡大塘南村以东落实7000亩土地,规划建设养殖圈舍3500栋的肉牛、肉羊综合养殖园区;在月牙湖乡磨盘山附近规划建设占地120亩、养殖圈舍50栋的肉羊养殖园区,组织协调畜禽散养户进入新建养殖园区集中养殖。同时,监督指导建设规范、标准化的防雨淋、防溢流、防渗漏的粪污存贮设施和雨污分流设施,对养殖产生的粪污、废水垫料及时进行清理存贮、发酵腐熟,并做好灭蝇除臭等院内外环境卫生工作。

4.收购、出售处理并自行退养。各乡()人民政府组织畜禽散养户与规模养殖场对接和协商,由规模养殖场对散养畜禽进行收购。对于规模养殖场不愿接收的、无园无场可入的以及不愿意出户入园的散养畜禽,由乡()人民政府限定时间,指导并督促畜禽散养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售处理自行退养。自行退养、搬迁后复垦或美化环境恢复生态的时间限定最迟为20181231日。

(责任单位:各乡()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环保分局、农牧局、国土分局、经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水务局、财政局)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9月30日前)。各乡()召开宣传动员会及其他宣传发动工作,完成本乡()散养畜禽存栏数量摸底调查和核准确认工作,930日前上报由乡、村、队及农户盖章、签字的核准数量。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9月30-2018年11月25日)。1015日前完成,对原有养殖园区及空置养殖圈舍进行摸底调查,1025日前完成出户入园入场40%、粪污处理设施完工量达到40%;1110日前出户入园区完成70%、粪污处理设施完工量达到80%;1125日散养畜禽出户入园和粪污处理设施全面完成。新建肉牛、肉羊养殖园区,原则上要求20181231日前完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1月26日-2018年12月16日)。各乡镇收集整理出户入园相关文件、各类表格、影像图片等资料并建立档案,1216日前完成自查自验和工作总结。1225日前,兴庆区人民政府对各乡镇散养畜禽出户入园进行考核验收。

五、资金概算及筹措

兴庆区散养畜禽出户入园工作需财政资金补助,包括散养畜禽搬迁补偿资金和新建园区配套建设资金。散养畜禽搬迁补偿资金由本级财政安排解决。新建养殖园区资金由申请区市财政资金补助、本级财政资金配套构成。

()散养畜禽搬迁补偿资金。对兴庆区辖区范围内在规定时限完成出户入园的散养畜禽,按奶牛每头1000元、肉牛(包括马属动物)每头300元、生猪每头100元、肉羊每只100元、家禽(鸡鸭鹅)每只2元的标准给予补偿。

()园区建设投资。计划新建改造肉牛、肉羊养殖园区4,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消毒防疫管理办公用房、信息化监控系统,完善水、电、路、围墙、绿化设施。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为切实做好兴庆区畜禽养殖出户入园工作,成立兴庆区畜禽养殖出户入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兴庆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农牧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农牧局,成员为各乡()政府、国土资源分局、住建局、环保分局、农牧局、林业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农牧局负责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督查工作;负责做好出户入园的养殖技术、疫病防控、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及其他有关工作的技术指导服务。各乡()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准确落实散养畜禽存栏数量和养殖品种并由养殖户签字确认,并将该项工作宣传到村、队、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组织做好本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散养畜禽出户入园工作。环保分局水源地四至的界定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做好畜禽养殖场()环评审批、监督检查和环境监测等工作。国土分局负责做好原有养殖园区土地审核把关和新建畜禽养殖园区的用地许可审批。住建局负责原有养殖园区规划审核和新建养殖园区建设开工手续审批等工作。财政局负责统筹散养畜禽搬迁补偿和新建畜禽养殖园区的资金安排。林业局负责养殖园区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及新建园区的绿化等工作。水务局负责新建养殖园区的供水设施建设等工作。交通局负责养殖园区道路建设工作等。

(二)加强宣传和技术指导。各乡()政府要制定本乡()出户入园具体方案,10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兴庆区散养畜禽出户入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牧局,联系人:段伏宝,18995151344)。同时,要迅速召开畜禽养殖出户入园工作动员大会,利用公告、宣传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赢得群众的支持,并积极做好规模养殖场对接、出户入园安置协调等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出户入园散养户存在的问题,引导群众从大局出发,长远考虑,积极配合做好出户入园工作,为顺利推进出户入园工作奠定良好的条件。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乡镇政府做好土地、规划、环评审核审批以及监督检查、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

(三)强化绩效考核。各乡()要根据任务时间节点,按照出户入园工程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时限,加快工作推进步伐,每周五下午5:00前向兴庆区农牧局报送工作进度(电子邮箱:xqqnmjbgs@163.com)。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出户入园工作进行督查,督查工作将以查阅档案和实地查看等形式进行,督查考核结果将列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附件: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