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20100910736/2023-00168 | 效力状态: | 宣布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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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兴庆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9-06-28 |
责任部门: | 兴庆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9-06-28 |
兴庆区“互联网+教育”三年发展规划
(2019-2022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规划(2018年—2022年)的通知》(宁政发〔2018〕4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118号)等文件,加快兴庆区教育信息化发展步伐,推动教育改革创新,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创新人才,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兴庆区教育整体实力和发展水平,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区市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利用信息技术构建智慧学习环境、新型教学模式、现代教育制度,为建设智慧银川、美丽兴庆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依托教育厅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实现“三全两高一大”发展目标,围绕机制创新,扎实推进兴庆区“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到2021年,全面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智慧课堂教学创新模式,打造一批引领全区智慧教育发展的示范学校,提高信息应用能力和师生信息素养。到2022年,基本建立资源共享和服务供给新机制,形成人才培养、教育服务、教育治理的新模式,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建设任务
(一)建立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新模式
开展数字校园全覆盖和示范校创建工程,提升基础设施环境,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建立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新模式,促进教育公平优质均衡发展。充分应用宁夏教育云平台,鼓励教师原创、精选、有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实现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
1.推进宁夏教育云平台的深度应用,构建生成性教育教学资源。深化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强化共建互访,开展泛在学习,提升网络学习空间的应用质量。强化教学助手和云校家应用,开展课内外、线上线下创新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内驱力,提高学生应用网络资源解决问题的能力,沉淀生成性学习资源。
2.实施在线互动课堂教学实践,实现优质师资的精准共享。大力推进在线互动课堂工程,及时给予教学和技术指导,提炼互动课堂建设和应用经验,形成典型案例,推动在线互动课堂应用常态化。探索开展省际间学校在线互动,实现优质教师资源共享。逐步打造基于在线互动课堂的“优质校带薄弱校”、“骨干教师带普通教师”网络带动模式,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进程。
3.开展常态化网络教研活动,建立网络教研资源库。依托在线互动课堂系统开展在线互动教研,实现“网上观课”、远程“同课异构”、远程“交互评课”等,通过教育云课程社区,开展异步化网络教研及过程性数据的伴随式收集,形成特色教研资源库。
4.充分发挥名师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开通宁夏教育云名师工作室空间,每年新增5个工作室,发挥名师常态化引领、辐射作用。
5.深化课程社区建设。鼓励教师通过原创和精选的方式,开发微课、教学设计、教学课件、学案等教学主题资源,构建兴庆区义务教育全学段、全学科体系化精品教学资源,惠及全区教师。
(二)建立综合素质培养新模式
推动信息技术与创新素养教育深度融合,促进课堂教学方式、课程结构、学习模式、评价标准向纵深变革,使学生合作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建立泛在化、智能化的综合素质教育培养新模式。
1.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创新素养教育课程体系。依托“互联网+”信息资源优势,深入挖掘国家课程中创新素养教育元素,拓展教育形式与内容,创新实施策略与方法,开发适合学生发展需要的校本课程,着重对学生的创新人格、创新思维、创新方法进行培养。同时,积极引入创客教育、STEAM教育、PBL项目式学习、人工智能教育等创新教育课程,促进学生创新素养提升。
2.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智慧课堂和新型教学模式。依托云校家、教学助手等学习应用,对接宁夏教育云平台,通过学情精准分析、备课教研优化、共享资源推送等方式,促进线上与线下课堂深度融合,逐步打造智慧课堂。实施多角度多层次的课堂教学变革,探索适合学生发展的课堂教学模式。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试点校和集团校的引领作用,共建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的课堂教学、教研等展示交流活动,有力促进城乡学校课堂教学的改进与提升。
3.开展基于“互联网+”的师生创新素养教育活动。与区内外高校及专家团队对接,以提高信息化领导力和信息素养为目标,开展教师创新素养提升行动,每年培训50名校长、100名教师。积极组织以提升学生创新素养为目标的综合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多地创新实践机会和展示平台。
4.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学生综合素养评价体系。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估模型数据采集标准和使用规范,充分发挥“两个系统”(自治区中小学学业过程性监测与评价系统和兴庆区中小学生创新素养监测系统)数据采集作用,伴随式采集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全量数据,指导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改革。开展应试教学治理,控制考试科目和次数,对学生学业和素养进行个性化分析,改革考查方法和评价制度,探索多元化评价模式,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建立现代化教育治理新模式
依托国家、自治区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教育决策与互联网融合,全面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支撑业务管理、政务服务能力,逐步实现智慧校园全覆盖。
1.推进智慧校园普及应用,提高学校管理信息化水平。以网络化管理方式,优化学校业务管理流程。依托大数据保障教育管理,改革学校综合考核评价机制,提升学校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和教育治理能力。
2.推进教育政务信息系统共享,提升区域教育信息化整合能力。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为目标,完成教育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调用区域内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相关教育机构的业务管理数据,推动区域内各类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整合与数据共享,有效应用OA办公系统、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系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并完成县(区)、校管理者、教师、家长共育的信息化环境,打造“互联网+”现代教育服务和供给新模式。推动“教育管理”走向“教育治理”,实现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现代教育治理格局。
3.加强网络化督导,提升教育管理水平。依托自治区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实时监测系统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加强教育工程项目监测管理,降低项目实施风险;完善校园安全管理与应急指挥体系,逐步建成区域安全管理数据中心,实现校园安全网络化管理全覆盖,提升校园安全管理和防护能力;推进教育类证照电子化和信息资源共享,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实行政务服务网上统一申请、集中办理和全流程监督。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建立机制 优化环境(2019年7月-2020年7月)
成立领导小组,完善保障机制,提升“互联网+教育”基础环境,全面推进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对宁夏教育云平台的应用,探索中小学学科教学工具的创新应用,为中小学各学科教师的教学活动以及学生的学习活动提供全方位的数字化教学支撑,探索“智慧课堂”教学模式。打造区域内10所各级各类“互联网+教育”试点校。实现学校无线网全覆盖;学校上联端口1000M接入城域网;购买信息化运营服务;建设集团校共享智慧教室;逐步更新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
(二)第二阶段:创新应用 深入推进(2020年8月-2021年7月)
依托宁夏教育云平台,探索应用大数据逐步优化教学评价体系,推动教育管理走向教育治理。依托兴庆区城域网,通过“三个课堂”强化校际教学共同体间的交流,实现教学资源与信息的共建共享。以兴庆区信息化应用示范校为引领,结合银川市推进课堂教学变革活动,逐步推进兴庆区多元化创新课堂教学形态。推广创客教育、STEAM教育、PBL项目式学习、人工智能等课程体系,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打造20所“互联网+教育”试点校。升级改造学校安防系统;购买信息化运营服务;试点应用激光摄影机+纳米黑板;逐步更新换代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
(三)第三阶段:全面覆盖 示范引领(2021年8月-2022年7月)
区域内学校形成“互联网+教育”案例成果,形成可推广的试点校应用模式。以“互联网+教育”试点校为引领,以课程和实践为核心,全面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能力。建成多元化、精准化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区域教育智能化水平。建成个性化和适应性智慧学习环境,推进兴庆区智慧教学模式的全面覆盖,为培养新时代所需的创新人才提供全面支撑。全面建立信息化支持服务创新机制,实现由试点示范到常态运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购买信息化运营服务;推广应用激光摄影机+纳米黑板;试点5G网络环境建设;更新换代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统筹推进
兴庆区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教育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和44所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为成员的“互联网+教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部署、指导“互联网+教育”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由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多方筹措,保障经费
在“互联网+教育”建设经费投入中,执行“政府主导、分级多渠道投入”的原则,政府在确保主要建设资金投入的同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并参与“互联网+教育”建设和服务,形成多渠道投入的保障机制。
(三)系统培训,优化师资
整体规划“互联网+教育”专项培训,分批次对校长、教师进行“互联网+教育”相关知识和技能的系统化培训,提高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和教师信息素养。同时,通过在部分学校指导开展创客教育、STEAM教育、PBL项目式学习等前沿课程,提升教师实践能力。
(四)考核评价,激励创新
出台《兴庆区“互联网+教育”工作考核细则》,开展“互联网+教育”建设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和考核,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的做法进行宣传推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激活学校创新动力。
附件:兴庆区“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兴庆区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7〕46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兴庆区学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根据教育部等四部委印发的《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自治区教育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宁教基〔2018〕25号)精神,结合兴庆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为原则,以落实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发展体制机制为重点,科学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加强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格局,逐步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周福琦 兴庆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艳芬 兴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编办、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兴庆区教育局,由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多措并举增加学位供给,积极引导扩大普惠资源,着力加大公办园建设。到2020年实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0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占比达到50%。加大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扶持力度,增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量,深化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机制,提升学前教育办园品质。
(二)年度目标
2018年:共投入10100万元,新建4所幼儿园,改建1所小学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109.78%。新认定6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59.8%。增加4所公办园,公办园占比达到14.5%。
2019年:计划共投入资金6000万元,新建2所幼儿园,改扩建1所幼儿园,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提高2个百分点。增加5-7所普惠性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8%。增加8-10所公办园,公办园占比达到15%-21%。
2020年:计划共投入资金7500万元,新建3所幼儿园,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提高3-5个百分点。增加3所普惠性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增加20-30所公办园,公办园占比达到50%。
四、主要举措
(一)多措并举,发展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1.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强公办幼儿园的建设,特别是对目前正在建设和规划建设的幼儿园,凡使用教育厅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的全部采取“公办分园”的办园模式办成普惠性幼儿园,配套相应的师资和设施设备。2019年起逐步收回合同到期公建民办幼儿园,举办为公办幼儿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责任单位:财政局、教育局、住建局、人社局、编办
2.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与管理。依照《银川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规划和保护条例》,落实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改工作,对未按规定建设、移交以及未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探索以置换、购置、改造、租赁等方式予以解决,补足配齐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一律举办为普惠性幼儿园工作。
责任单位:住建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财政局、教育局、
3.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将农村幼儿园建设工作列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常住人口超过1500人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月牙湖乡滨河1、3、4、5村)实现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积极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为公办园工作,达到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对农村薄弱幼儿园按照标准进行改造提升。
责任单位:住建局、教育局、财政局
(二)增量提质,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模
4.探索举办民办微小型幼儿园。针对辖区现有儿童看护点现状,探索“放宽总的办园规模和面积限制,规范生均面积及师资配比”的审批标准,强化监管,指导保教管理,探索将有一定潜力的学前看护点转变成民办微小型幼儿园,引导其合法规范办学,满足群众就近入园的刚性需求,进一步引导规范儿童看护点。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人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按照自治区《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企业或个人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加大扶持力度,在审批及政府购买服务方面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教育局、财政局
6.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继续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数量和覆盖面,每年认定一批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对现有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摸底调研,对硬件条件符合办园标准,但因办园水平低、生源数量少无法以普惠性幼儿园运营的民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管理岗位的方式,选派公办幼儿园管理队伍进行管理,扶持其提高办园质量,增加生源数量,引导其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教育局、财政局
7.加大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力度。一是通过购买在园幼儿学位,提供质优价廉的学前普惠性服务,增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源数量,提高民办幼儿园举办普惠性幼儿园的积极性;二是完善银川市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奖补资金使用办法。按银川市、兴庆区政府1:1的资金比例,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和补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民办幼儿园举办优质普惠幼儿园的引导作用。三是制定各类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财政局、教育局
8.建立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对认定程序、收费管理、财务审计、奖补政策、退出机制和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建立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教育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财政局、审计局
(三)加大投入,保障幼儿园健康发展
9.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按照标准落实公办园生均拨款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补助,将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学前教育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财政局、教育局
10.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比例。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向上一级物价部门申请备案,及时调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规范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按照“优质优价”原则引导营利性幼儿园提高办园质量。
责任单位: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
11.扩大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范围。通过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方式,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增加购买人数,解决公办幼儿园编制不足、教师缺额的问题,确保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的稳定。
责任单位: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编办
(四)精准施策,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12.建立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根据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建立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依据现有公办园师幼比合理配置教师,根据公办园建设规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年配齐各分园教师,协调解决移民地区公办园教师编制问题。民办园实行聘用方式补充教师,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
责任单位:编办、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
13.加大学前教育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幼儿园教师、保育员等岗位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园长、教师、保育员全员培训和跟岗实训工作。实施后备园长、保教主任培养计划,建立学前教育人才储备库,推进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工作。
责任单位:教育局、各幼儿园
14.切实提高聘用教师待遇。督促幼儿园执行聘用教师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幼儿园依法与拟聘用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为聘用教职工购买养老保险等职工所需的待遇保障,通过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对积极为职工购买社保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逐步实现聘用教师与幼儿园在编教师同等工资待遇。
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
(五)加强指导,支持民办幼儿园持续发展
15.深化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出台《兴庆区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方案》,给予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和管理权限,建立集团管理专业队伍,实施教育局、幼教集团对民办幼儿园的两级管理,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幼儿园学籍管理,提高民办学前教育精细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
(六)强化管理,努力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16.加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日常督导。2018—2020年分批对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督导评估,实现学前教育督导全覆盖。鼓励公办幼儿园与全国家、省、市名园结对加盟,积极借鉴先进的学前教育经验,有力带动兴庆区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积极开展幼小衔接实验,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
责任单位:教育督导室、教育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各部门统筹力度,切实将行动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落实人财物条件保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推进综合改革。建立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协调机制,明确教育、编办、发改、财政、人社、住建、卫健等部门的责任。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坚持综合施策,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三)完善督查机制。把各部门实施《兴庆区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督导部门对第三轮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将公办幼儿园建设、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待遇、学前教育投入与运行保障等工作纳入督查范围。
(四)加强宣传引导。宣传、教育、新闻等部门应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的宣传,结合每年的学前教育宣传月、幼儿园招生季加大对《兴庆区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及其他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兴庆区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部门任务分解表(2018-2020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