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20100910736/2023-0015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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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兴庆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19-12-11 |
责任部门: | 兴庆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19-12-11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单位并有关单位:
现将《兴庆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兴庆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2.宁夏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
3.全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目录
4.宁夏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转介单
5.兴庆区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核查表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庆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做好兴庆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健康成长。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8〕8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规发〔2019〕4号)文件精神,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制度衔接、应救尽救。加强与基本医疗、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残疾儿童家庭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着力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坚持规范有序、公开公正,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更好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不断推进基本康复服务均等化;更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不断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康复服务质量。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四、主要内容
(一)救助对象。救助对象为户籍(居住证)在兴庆区的0-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有条件的,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
(二)救助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
1.基本康复训练:为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机构内基本康复训练。
2.人工耳蜗手术:为有手术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配发人工耳蜗1台,提供人工耳蜗手术及术后基本康复训练。
3.视功能训练:为视力残疾儿童开展视觉基本技能训练和定向行走及社会适应能力训练。
4.辅助器具适配: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生活自助具等辅助器具。
5.肢体矫治手术:为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术后基本康复训练,装配矫形器。
(三)救助标准
1.基本康复训练:为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机构内基本康复训练,每人每年2万元。
2.人工耳蜗手术:为听力残疾儿童免费植入人工耳蜗1台,按实际价格配发。手术费(含术前检查费用)每人1.5万元。在救助年龄内每人补贴1次。
3.视功能训练:为视力残疾儿童开展视功能训练和定向行走及社会适应性训练,每人每年2000元。
4.辅助器具适配:免费适配助听器、助视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普及型辅助器具,按实际价格配发。免费安装假肢、矫形器,按现行标准执行。在救助年龄内,助视器、助听器、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适配每人累计配发不超过2次;假肢、矫形器每人累计装配不超过5次。
5.肢体矫治手术:手术费(含术前检查费用)及术后基本康复训练费按现行标准执行。人工耳蜗手术、助听器适配由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具体执行。肢体矫治手术由兴庆区自行指定定点医院。
(四)救助流程
1.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兴庆区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宁夏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2.审核:兴庆区残联设立专岗负责对残疾儿童申请进行一站式统一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疾病诊断证明书》须明确诊断患儿症状及康复建议。兴庆区残联审核合格后,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受助人员名单及受助项目,公示期为5天。
3.救助:公示期满后,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见附件2)接受康复服务。兴庆区残联填写《宁夏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转介单》(见附件3),向选定的定点康复机构办理转介手续。每名受助对象一个年度只能选定一个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审核人员在审核时须向受助对象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说明。必要时,由自治区残联指定医疗、康复机构做进一步诊断和康复需求评估后,再进行转介。
4.结算:兴庆区残联与自治区残联确定的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签订《兴庆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服务协议》,服务机构严格按照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工作的通知》(宁残联办发〔2019〕1号)文件要求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保证康复训练质量。(1)兴庆区残联依据自治区残联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救助内容及标准(试行)》的通知对服务机构开展康复训练情况进行考核,适时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评估康复服务机构对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效果;(2)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兴庆区残联审核合格后,以六个月为一周期,与服务机构进行结算;(3)经评估复核对未按规定开展基本康复项目,目标管理不达标,机构人员配置、康复服务满意率等未达要求及违反政策规定的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应当限期整改,同时按照各类别补助资金标准核减康复补助经费。
(五)定点康复机构。市、县级注册的康复机构分别由兴庆区残联会同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依据准入条件对辖区康复机构(含民办机构)进行评估后拟定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康复机构,报自治区残联审核、认定、发布,实行动态管理。
(六)资金来源及管理。积极争取自治区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资金的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兴庆区政府预算,进行兜底保障。基本康复训练费用于残疾儿童餐费和交通费补贴部分不得超过20%。兴庆区残联、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责任分工
残联和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增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能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残联负责残疾儿童救助制度管理,组织项目实施,开展残疾儿童摸底,筛查,评估,建立残疾儿童数据库,会同相关部门对康复机构进行评审认定和质量评价等工作。教育局负责将有条件的康复机构纳入教育管理,对未纳入教育管理康复机构的学前残疾儿童,将其纳入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政策保障范围,确保其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由当地教育部门按就近原则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者由辖区学校送教上门。民政局负责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儿童纳入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做好儿童福利机构内孤残儿童医疗康复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残疾儿童康复,鼓励志愿者为残疾儿童提供抚育、教育、康复等服务支持。医疗保障局负责按照医保的规定,将医疗机构开展的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康复救助制度和慈善救助的衔接工作。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残疾儿童的诊断、治疗和转介服务工作,对本地区康复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对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康复机构设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加强康复人才教育培训培养,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儿童感觉统合训练康复机构、儿童户外康复训练基地等多种形式的康复机构建设,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违纪违法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综合监管。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商残联组织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管理相关政策,共同做好康复机构监督管理。加强定点康复机构准入、退出等监管,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指导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内部管理、改善服务质量、加强风险防控,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残疾儿童人身安全。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康复服务定价机制,加强价格监管。建立覆盖康复机构、从业人员和救助对象家庭的诚信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做好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加强与自治区信用信息其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交换共享。积极培育和发展康复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定期对康复救助资金进行监督检责,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
(三)加强绩效评价。兴庆区残联要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救助项目实施情况及定点康复机构进行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绩效评估未达到要求的康复机构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其定点康复机构资格。
(四)加强宣传动员。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大力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政策解读和宣传,使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帮助残疾儿童监护人准确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内容,了解基本申请程序和要求。积极引导全社会强化残疾预防和康复意识,关心、支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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