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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00010085810C/2024-00411
  • 银兴政办发〔2024〕38号
  • 兴庆区政府办
  • 兴庆区司法局
  • 有效
  • 2024年09月13日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庆区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来源:兴庆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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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兴庆区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兴庆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庆区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

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市党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行政机关合同、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必经程序,全力推动基层科学、民主、依法决策。2024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力量、审查范围、审查机制全覆盖,构建兴庆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2025年年底前,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化建设,实现工作提质增效,全面提升乡镇(街道)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二、工作举措

(一)落实审查力量。在机构设置上,明确各乡镇(街道)综合办公室为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机构,负责统筹合法性审查工作。在人员配备上,确定1名分管领导,落实至少3名审查人员(党政工作人员1名、司法所工作人员1名、法律顾问1名)。可整合公职律师、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干部、法律明白人等力量,构建“1+3+N”的合法性审查模式。

(二)明确审查范围。各乡镇(街道)将本辖区内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政赔偿等涉法性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各乡镇(街道)可根据《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范围清单(参考)》(详见附件1)明确本乡镇(街道)的合法性审查范围,并以清单形式在具体落实方案中体现。

(三)健全审查机制。由承办科室将乡镇(街道)集体讨论会议议题申报表(参考)(详见附件2)及拟上会材料提交综合办公室汇总,综合办公室统一对是否属于合法性审查事项进行甄别后按照审查工作流程(详见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工作。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填写合法性审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5)。

对综合办公室提出的合法性审查意见,承办科室应当认真研究处理,根据意见对送审事项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确因客观原因未完全采纳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应当反馈理由和依据。乡镇(街道)班子集体讨论涉及合法性审查事项的议题时,应当通知合法性审查人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并在会议记录中全过程记录。凡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或制发文件。

(四)规范审查程序。合法性审查采用书面方式进行,承办部门要按要求提供完备规范的审查材料,加强与综合办公室的协调配合,进一步理顺审查事项的送审、审查、审签、意见反馈等办理环节,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优化审查流程,保证审查时限。涉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查事项,应按照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审查或经审查不符合公平竞争规定的,不得提交综合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提高审查质量。综合办公室应当组织审查力量围绕主体、程序内容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查意见负责,坚决杜绝重形式、轻内容、走过场现象。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涉法事项,可以通过征求意见、听证论证、专家咨询等方式提高审查质量。重大专项法律事务,可以聘请专业法律团队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法性审查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将合法性审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设立专门合法性审查工作机构,结合本乡镇(街道)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措施。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合法性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经常听取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度、督促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分管领导是合法性审查的具体责任人,对合法性审查及审查意见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对分管领域和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具体负责;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要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直接负责。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要承担合法性审查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本辖区合法性审查工作,及时总结经验,确保工作成效。司法局将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做好合法性审查指导工作,跟踪了解推进情况。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在全区推广。要加大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问责力度,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不采纳合法性审查意见,导致重大事项违法,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三)加强人才培养。各乡镇(街道)要重视优秀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储备、使用工作,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参加法律专业学习培训,配齐配强合法性审查力量。司法局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各乡镇(街道)应于2024年9月20日前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机制,落实相应责任并实现规范化运作。落实情况报告、相关方案制度,附件6中《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人员名单》于9月20前,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司法局。

附件:1.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范围清单(参考)

      2.乡镇(街道)集体讨论会议议题申报表(参考)

      3.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图

      4.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意见模板

      5.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情况统计表

      6.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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