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并有关单位:
《兴庆区规范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兴庆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庆区规范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公安部等8部委《关于加快推进依法规范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通知》(公治安〔2024〕300号)及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依法规范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24〕31号)要求,结合兴庆区养犬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城市养犬规范化管理工作,从严整治各类涉犬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规范文明养犬行为,不断凝聚文明养犬社会共识,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兴庆区辖区。
三、职责分工
(一)兴庆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养犬许可登记、备案工作,依法查处养犬影响、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兴庆区公安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因犬引发的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和应急处置,各属地派出所协助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依法处理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等违法行为。
(三)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负责犬类狂犬病的疫苗免疫、监测,发放犬类免疫证,做好犬只饲养、无害化处理场所及诊疗机构的审查许可工作。
(四)兴庆区卫生健康局(疾控机构)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犬伤处置、狂犬病人抢救治疗、人类狂犬病情监测及卫生宣传教育等。
(五)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区分局负责依法登记、监管犬只经营市场主体,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挥属地监管责任,协调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和其他基层组织,推进打造星级文明养犬小区,探索养犬管理社会化进程,形成齐抓共管、统一高效的城市养犬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落实排查登记。排查居民实际饲养犬只和辖区流浪犬只情况,掌握未免疫、未办证、未年检、以及流浪犬只底数,为强化犬类管理提供有力数据支撑。针对排查发现的未免疫犬只要限期免疫,并跟踪免疫落实情况。通过定点常态免疫和上门集中免疫,敦促养犬人主动免疫。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实施免疫的,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针对排查掌握的未办证犬只,会同居(村)委干部上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养犬人主动登记年检。限期改正又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二)依法严厉整治。强化犬患突出区域巡查,重点整治遛狗不栓绳、携大型犬只外出未戴嘴套、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等违规养犬行为。对违法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处置。加大对流浪犬的发现和收治,防止发生犬只伤(咬)人事件。
(三)加强宣传引导。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方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机制,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文明养犬,提升群众依法文明养犬自觉性。加大对违法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曝光力度,持续开展警示教育,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加强涉犬事件管理,迅速处置敏感舆情,积极正面引导舆论走向,防止向负面蔓延。
(四)打造亮点小区。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和为民办实事的通知》(银兴政办发〔2020〕1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3年“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工作的提示》要求,推进星级文明养犬小区打造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务必按照考核细则,规范社区文明养犬行为,推广“星级文明养犬小区”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形成依法文明养犬风尚。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提高思想站位。各职责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进一步细化措施,全力依法推进文明养犬管理,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文明执法,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严格按照《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引导居民参与养犬管理,凝聚文明养犬社会共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提升幸福感、获得感。
(三)强化督导,狠抓工作落实。兴庆区政府督查室、综合执法局对各职责单位开展规范城市养犬管理工作进行跟踪评估、督查指导,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2024年兴庆区“星级文明养犬小区”打造名单
2.兴庆区“星级文明养犬小区”测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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