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有关部门:
《兴庆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案》已经兴庆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庆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精神,加强县(区)、乡镇(街道)两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促进基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兴庆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监督机构设置
司法所承担本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负责具体工作。同时根据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要,司法局优先调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到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队伍中。乡镇(街道)也可通过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聘请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二)监督内容
1.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监督。主要监督乡镇(街道)学习贯彻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执法工作、履行法定职责、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重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等。
2.行政执法主体公布和执法人员管理。主要审查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监督综合执法办公室公布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
3.监督检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主要监督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案件、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等。
4.监督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主要监督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相关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三)监督方式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各乡镇(街道)协助司法局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质审核、培训和考试工作,加强业务指导,适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2.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各乡镇(街道)协助司法局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抽检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程序和实体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落实整改。
3.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对群众关注高的重点执法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对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协助司法局及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4.推行行政执法个案监督。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对群众投诉、媒体曝光和行政复议被撤销以及行政诉讼败诉等行政执法案件,结合实际启动个案监督机制,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5.用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提高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水平。运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强化对行政执法案件的网上监督,实现对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动态监督。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积极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区市工作部署,切实把深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司法局要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要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乡镇(街道)及其综合执法办公室的工作沟通和交流,完善相互支持、配合的协调协作工作机制,切实把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司法局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通报和宣传,在“兴庆司法之光”微信公众号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专栏,广泛宣传行政执法监督重要举措、典型案例,及时曝光执法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查处的典型案例,积极宣传工作中涌现的好做法、新成效,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和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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