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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020100910736/2023-00103
  • 银兴政办发〔2023〕49号
  • 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兴庆区自然资源局
  • 有效
  • 2023年06月14日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部雨污分流-雨水泵站提升工程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年06月14日 来源: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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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大新镇人民政府:

《东部雨污分流-雨水泵站提升工程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已经兴庆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东部雨污分流-雨水泵站提升工程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东部雨污分流-雨水泵站提升工程项目进程,方便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改善配套建设,维护土地和房屋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8号)文件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辖三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银政发〔2023〕25号)文件及自治区、银川市的相关规定和兴庆区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东部雨污分流-雨水泵站提升工程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拆迁补偿,适用本方案。

第二章 征收拆迁职责

第三条:征收补偿公告起草、方案起草工作由自然资源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大新镇人民政府配合。自然资源局负责提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会同财政局、审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大新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完成项目征收区域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测算,提交兴庆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

第四条:大新镇人民政府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完成项目用地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和地上附着物的拆迁工作。项目征收补偿单体协议由大新镇人民政府与各被拆迁人签订。

第五条:安置补偿工作由大新镇人民政府负责。

第三章 征收补偿

第六条: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标准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项目区域内征收标准按照区域划分每亩5.45万元执行。集体土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关于印发银川市辖三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银政发〔2023〕2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自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凡在被征收的土地上私自取土,按实际取土量和土方市场价核算费用,从征收补偿费中扣除。在被征收的土地上非法积土的,土方不予补偿。

第八条:征收公告发布之后,抢建的建筑物及其他各类构筑物不予补偿。

第四章  征收措施

第九条:项目征收安置补偿由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审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大新镇人民政府共同测算认定,被征收人认可签字后由大新镇人民政府与被征收人签订单体协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后,在大新镇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下由被征收人自行拆除或由属地辖区大新镇人民政府负责拆除。

第十条:分配到户的土地补偿款经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大新镇人民政府认定后,由大新镇人民政府与农户核对无误并经公示后,通过专户直接打入被征收人个人账户,由被征收人签字领取存折。

第十一条:集体土地及公用地的补偿由大新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用于因征收工作而受影响的水利、道路设施的恢复和安置点道路的建设等集体公益事业项目。

第五章  工作时间及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项目征收期限为: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7月9日。超出征收期限后,相关优惠政策不再享受。

第十三条:对经丈量登记的土地和拆迁建筑的类别面积、补偿标准及补偿金额,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第十四条:因征收工作而受影响和破坏的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应及时进行恢复和修复,确保被征收人和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有关费用由大新镇人民政府承担,列入项目补偿款中支付。

第十五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对本方案有异议的,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由兴庆区自然资源局按规定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按放弃听证办理。

第十六条:对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带头违章搭建房屋的,要依照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第十七条:本方案自2023年6月9日起执行,方案涉及条款由兴庆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具体由大新镇人民政府牵头,对辖区内涉及的所有项目的土地进行征收,拆除所有地上建构筑物和附着物并交付土地。

第十八条:本方案实施期间,如遇自治区、银川市征收安置补偿政策调整,按照新标准执行,就高补足差额部分。

附:各类补偿标准表格


附表1-1:地上建(构)筑物及其它附属设施的补偿标准

房屋类别

类型

等级

价格     (元/㎡)

主要条件

楼房

框架结构

/

1800

钢筋砼框架,梁柱承重,钢筋砼屋面、楼面、铝合金门窗

砖混结构

一等

1500

一等是80cm毛石基础以上,有抗震柱上下全梁,铝合金门窗及玻璃完整,内外抹灰较好,瓷砖地面,内墙涂料,塑钢门窗,外墙贴面砖, 外墙三面挑檐造型装饰贴琉璃瓦,水暖电设施齐全。面南住房,有1:1采光。

二等

1350

二等是60cm毛石基础以上,有上下全梁,铝合金门窗及玻璃齐全,一般内外墙抹灰,水泥地面,水电暖齐全,面南住房,有1:1采光或彩钢玻璃板。

三等

1150

三等是无毛石基础,无全梁,门窗及玻璃不全,内外墙抹灰不全,水电不全。

平房    (主房)

框架结构

/

1400

钢筋砼框架,梁柱承重,钢筋砼屋面、楼面、铝合金门窗

砖混结构

一等

1300

一等是80cm毛石基础以上,有抗震柱上下全梁,铝合金门窗及玻璃完整,内外抹灰较好,瓷砖地面,水电暖齐全,面南住房,有1:1采光。

二等

1150

二等是60cm毛石基础以上,有上下全梁,铝合金门窗及玻璃齐全,一般内外墙抹灰,水泥地面,水电暖齐全,面南住房,有1:1采光或彩钢玻璃板。

三等

950

三等是无毛石基础,无全梁,门窗及玻璃不全,内外墙抹灰不全,水电不全。

砖木结构

一等

1000

一等是60cm毛石基础,铝合金门窗及玻璃齐全,较好内外墙抹灰,瓷砖地面,水电齐全。

二等

800

二等是60cm毛石基础,钢门窗及玻璃齐全,一般内外墙抹灰,水泥地面,水电齐全。

三等

700

三等是无毛石基础,门窗玻璃不全,一般内外墙抹灰,毛石地面,无水电。

土木结构

/

550

毛石基础,一般门窗及玻璃齐全,一般内外墙抹灰,水泥地面,水电齐全(老房屋)

附(杂)房

砖混结构

一等

500

一等是80cm毛石基础以上,有抗震柱上下全梁,铝合金门窗及玻璃完整,内外抹灰较好,瓷砖地面,水电暖齐全,面南住房,有1:1采光。

二等

400

二等是60cm毛石基础以上,有上下全梁,铝合金门窗及玻璃齐全,一般内外墙抹灰,水泥地面,水电暖齐全,面南住房,有1:1采光或彩钢玻璃板。

三等

300

三等是无毛石基础,无全梁,门窗及玻璃不全,内外墙抹灰不全,水电不全。

砖木结构

一等

450

一等是60cm毛石基础,铝合金门窗及玻璃齐全,较好内外墙抹灰,瓷砖地面,水电齐全。

二等

350

二等是60cm毛石基础,钢门窗及玻璃齐全,一般内外墙抹灰,水泥地面,水电齐全。

三等

250

三等是无毛石基础,门窗玻璃不全,一般内外墙抹灰,毛石地面,无水电。

土木结构

/

300

毛石基础,一般门窗及玻璃齐全,一般内外墙抹灰,水泥地面,水电齐全(老房屋)

棚房

/

180

毛石基础,一般门窗及玻璃齐全,一般内外墙抹灰,砖地面(老房屋)

注:

1、合法的农家乐涉及拆迁的房屋补偿标准参照附表1-1执行,除房屋以外的其他附属设施参照附表1-2、1-3、1-4、附表2-1、2-2、附表3执行。

2、此表公布价格为基准指导价,具体数值根据房屋的使用情况,结合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建筑楼层、层高、材料、人工、机械等综合考虑,按照评估的重置价格予以补偿。

附表1-2:地上建(构)筑物及它附属设施的补偿标准

类别

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备注

畜圈棚

房屋

砖混结构

平方米

300


砖木结构

平方米

250


土木结构

平方米

200


正在经营的养殖场或养殖小区

青储池、化粪池、沼气池、挤奶设备等用于养殖奶牛的设备



根据型号、规模按照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综合补助费

奶牛

1000

搬迁补助费、搬迁损失费、奶量减产等综合补助费

综合补助费

黄牛

300

搬迁补助费、搬迁损失费等综合补助费

综合补助费

猪场、羊场、狗场、鹿场等中型动物

150

搬迁补助费、搬迁损失费等综合补助费

综合补助费

家禽(鸽子、鸡、鸭、欧洲雁、孔雀等)

5

搬迁补助费、搬迁损失费等综合补助费

已停止经营的养殖场或养殖小区

砖混结构

平方米

300

除房屋外的其它地上附着物参照其它附表执行。

砖木结构

平方米

250

土木结构

平方米

200

庭院式

三面墙体

一等

60


二等

40


三等

20


延长米

无棚的按围墙补偿


鱼塘


2000

含看护房、芦苇、蒲草、清塘费费

宗教场所

大殿

平方米

1500

土地采取等面积置换原则予以补偿,土地权属性质不变。若置换的土地超出原址用地的,超面积部分由寺院管委会按市场价购买。

厢房

平方米

1100

过渡期综合补助费

6元/平方米

从地上附着物拆除之日起,按24个月发放

搬迁补助费


6元/平方米

一次性发放

注:

此表公布价格为基准指导价,畜圈棚中的房屋、清真寺具体数值根据房屋的使用情况,结合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建筑楼层、层高、材料、人工、机械等综合考虑,按照评估的重置价格予以补偿。

附表1-3:地上建(构)筑物及其它附属设施的补偿标准

类别

单位

规格

补偿标(元)

围墙

砖墙

延长米

24厘米

1.8米以上

260

延长米

1.8米以下

240

延长米

12厘米

1.8米以上

200

延长米

1.8米以下

140

钢化围墙(带50cm砖墙)

延长米


150

土围墙

延长米

1.5米以上,1.4米以下不补

100

人工围栏



60


2000

成片且界限分明的坟


50000

桥涵(或涵洞)


5000

地窖

平方米


300

厕所

室外旱厕(砖混结构)

平方米

毛石基础,灰沙砌砖,楼板屋顶

500

室外旱厕(砖木结构)

平方米

灰沙砌砖,木草屋顶

400

室外旱厕(简易结构)

平方米

庄点内

80

水冲式(含化粪池)

平方米


900

水井

机井


4000

压水井


500

温棚

节能环保温棚

平方米


300

全钢架硬顶砖墙包炉渣二代温棚

平方米


80

全钢硬顶土墙二代温棚

平方米


60

钢架软顶一代温棚

平方米


30

大跨度拱棚


跨度3m—15m

60

无钢架半边温棚、空心棚

平方米


15

凡温棚无后室面和钢架或竹竿的,均按围墙赔付,无棚膜的按各项的80%赔付,只有后室面的按每间(3米)150赔付

地坪

水泥地坪

平方米

一等

16公分以上地坪

40

二等

16公分以下地坪

20

砖地坪


60

砼地坪


120

附表1-4:地上建(构)筑物及其它附属设施的补偿标准


类别

单位

补偿标(元)

备注



门楼

砖混

2000




砖木

1000




土木

500




防盗门

铁门

平方米

80




卷帘门

平方米

100

带电机



简易门

平方米

60

不带电机



电杆

水泥电杆(8米以上)

300




水泥电杆(4米以上,8米以下)

200




木电杆

100




通讯

有线电视

100

初装费



家庭宽带

100

初装费



固定电话

100

工料费



热水器

太阳能

300

移装费



电能

300

移装费



炕灶

500




200




卫生设施

浴缸

200

搬迁费



坐便器

100

搬迁费



蹲便器

100

搬迁费



水管

下水管(水泥、铁铸)

延长米

70




上下管线

延长米

60




空调

500

移装费



单独立户三相电

2000



附表2-1:林(果)类补偿标准

类别

单位

规格

标准

果树

棵     (成活率低于80%的按成活率的百分比赔付)

盛果(5~15年)

苹果、梨

330

浆果类、干果类

枸杞

40

葡萄

80

枣树

220

其它杂果类

180

挂果期(3~4年)和衰老期(10~15年以上)

苹果、梨

190

浆果类、干果类

枸杞

30

葡萄

70

枣树

170

其它杂果类

140

未挂果(1~2年)

苹果、梨

40

浆果类、干果类

枸杞

10

葡萄

30

枣树

80

其它杂果类

50

苗圃(未按合理株距、行距种植)

3000

备注

1、浆果类果树指葡萄、枸杞、樱桃等。干果类果树指核桃、枣树等。其他杂果类果树指桃树、杏树、李子树等。成熟葡萄园的合理株树为棚架111株/亩,篱架330株/亩。成熟枣园合理株数为110株/亩。成熟果园(苹果、梨、桃、杏、李子等)合理株数为80株/亩。成熟枸杞园合理株数为400株/亩。

2、此表公布价格为基准指导价,按照合理株距行距种植的果树,每株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补偿。苗圃按照评估价格的15%给予移栽费。

附表2-2:林(果)类补偿标准

类别

规格

单位

标准

备注

阔叶树

零星(胸径)

5cm以下

10

包括新疆杨、河北杨、榆树、臭椿、柳树、白蜡、刺槐、国槐、沙枣、垂柳、速生杨、樟河柳等

5cm-10.9cm

40

11.0cm -15.9cm

60

16.0cm -20.9cm

80

21.0cm -29.9cm

150

30cm以上

200

成片

有林地


亩(成活率低于80%的按成活率的百分比赔付)

8000

苗圃

移栽费

4000

针叶树

零星(株高)

0.6m以下

15

包含云杉、樟子松、桧柏、侧柏、油松、桧柏球等

0.60m-1.09m

30

1.10m -1.59m

50

1.60m -2.09m

90

2.10m -2.59m

150

2.60m -2.99m

210

3.00m以上

250

成片

有林地


亩(成活率低于80%的按成活率的百分比赔付)

9000

苗圃

移栽费

4000

灌木

覆盖度50%以下

3000


覆盖度≥50%

4000

备注:

1、成片针叶林按面积补偿,云杉、侧柏、油松、桧柏球合理株数222株/亩,樟子松合理株数167株/亩,桧柏合理株数111株/亩。套种的,按照一种树种予以补偿。合理株距行距种植的树木,每株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差主要数据显示为耕地的,地上种植成片的阔叶树、针叶树、灌木均按苗圃补偿。苗圃的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林木评估价格的15%给予移栽费。

3、此表公布价格为基准指导价。因树木市场波动较大,根据树木种类、长势、成活率、配套设施、管护等具体情况确定最终的评估价格。

附表3:青苗费补偿标准

类别

类型

规格

标准

备注

粮食作物

小麦

1500


玉米

2000

马铃薯

1200

水稻

2000

经济作物

油料

1500

油葵、胡麻、大豆等

药材

3500

甘草、黄花、小茴香等

苜蓿

3500


花卉

4000

按照花卉的种类进行评估

叶菜类

2500

白菜、油菜、莲花菜、茼蒿等

果菜类

大地

3000

草莓、西瓜、香瓜、西红柿、辣椒、黄瓜、茄子等

棚内

4000

宿根类

大地

2000

韭菜、芹菜等

棚内

3500

韭菜、芹菜等

备注:

地上作物能够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无论套种集中作物只认一种。此表公布价格为基准指导价,经济作物的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的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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