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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4-100/2021-00074 文  号 银兴政办发〔2021〕12号 生成日期 2021-03-05
发布机构 兴庆区政府办 责任部门 兴庆区政府办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和为民办实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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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并有关单位:

根据2021年自治区、银川市和兴庆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2021年银川市和兴庆区民生十件实事内容,结合兴庆区政府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按照归口对称、明晰责权、责任到人的原则,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确保质量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遵循“年初公布、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原则,把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和为民办实事内容列为今年工作重点,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二、密切配合,各负其责

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牵头抓总,积极组织实施。各配合单位要全力支持牵头责任单位,积极协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督查,有效监督

兴庆区政府督查室要严格按照“年初建账、逐月查账、年底交账”的督查制度,加强跟踪督查,了解掌握进展情况,对办理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督促抓紧实施,确保高质高效如期完成任务。

附件:1.2021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

      2.2021年银川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

      3.2021年兴庆区《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

      4.2021年银川市为民办十件实事任务分工

      5.2021年兴庆区为民办十件实事任务分工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