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0/2021-00067 文  号 银兴政办发〔2021〕30号 生成日期 2021-06-25
发布机构 兴庆区政府办 责任部门 兴庆区政府办 关 键 字 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兴庆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恢复默认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银川市兴庆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并有关单位:

《银川市兴庆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兴庆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兴庆区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紧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23号)精神、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关切事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实现兴庆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各类规划计划。梳理兴庆区“十四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计划),做好兴庆区本级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主动公开规划信息,引导社会积极支持、监督各项规划实施。多形式发布兴庆区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中的进展和成效。(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二)全面推进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等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等,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围绕市场主体信息需求,做好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的梳理、汇总和公开,以专题形式全面展示。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做好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归集展示。配合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政务公开专项检查,努力提升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和“双随机一公开”的公开质量和成效。(市场监管分局、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落实)

(三)细化财政领域事权信息公开。持续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精度和格式要求,继续定期对兴庆区本级及各预算单位预决算报表进行全面核查、公布结果。各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镇、社区等基层单位延伸。主动联系自治区财政厅、银川市财政局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和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补贴信息等的主动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向村居延伸。(财政局牵头,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配合落实)

(四)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卫健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

(五)深化细化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继续优化细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信息的公开,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继续规范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公开行为,督促各机构在显著位置公布办学许可信息、法人登记信息、收退费制度等核心信息,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教育局牵头,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六)深化细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农村闲散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各类技能培训、失业保障等扶持措施,加大劳动监察、劳动者维权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象及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有关政策。(就业局、民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配合落实)

(七)完善规范性文件梳理公开。继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全面梳理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2021年底前通过本级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司法局牵头,各部门配合落实)

二、完善政务公开配套制度

(一)精准解读政策文件。认真做好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要“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报送代拟稿时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材料不齐全的,政府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

要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措施、新旧政策差异等,多举实例、多讲故事,确保人民群众“看得懂、能理解”,避免误解误读,坚决杜绝“照搬照抄原文”“标题式”解读。年内所有解读材料务必于文件印发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挂网发布,文字、图解率不得低于80%,鼓励通过新闻发布会、专家(主要负责人)访谈、视频、动漫形式丰富解读内容,多元化解读率不得低于60%。(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

(二)精心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各乡镇街道、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和重点任务、重大活动以及阶段性工作安排,同时紧密围绕人民群众的热切关注,在每年9月集中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活动采取实地参观、现场考察、恳谈交流、问卷调查和意见反馈等组织形式开展,制定本部门“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方案和信息按时在网站的“政府开放日”专栏公布。在活动全过程主动听取、积极收集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和媒体等开放对象的意见建议,统一整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积极梳理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活动后及时反馈至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兴庆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参与决策的制度,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重大决策事项提交政府专题会议及常务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前,应同时提交决策事项草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相关资料(其中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必须提交),增强决策透明度,进一步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兴庆区人民政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其他人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形成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政协委员及法律顾问常态化参与政府常务会议机制,确保政府决策更加民主高效。制定《兴庆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顾问工作职责,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实现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全覆盖,全程参与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审核意见,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专业保障(政府办公室、司法局牵头,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落实)

(四)有效落实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目录。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公开清单目录》,兴庆区制定了26个重点领域和乡镇、街道、社区(村)政务公开清单目录并印发。2021年各乡镇、街道、部门要依据《兴庆区政务公开清单目录》,对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方式、公开对象等要素,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

(五)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以《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为依据,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衔接,依规按期进行答复。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

(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自查联系电话是否准确,杜绝以传真号或无人接听的空号代替公开的咨询电话。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信箱、政务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提高对社会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发布更多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构建起集政务公开、政策解读、舆论引导、便民服务为一体的新时代政务公开宣传矩阵。(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负责)

三、切实加强基础保障工作

(一)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确定一名在职在编人员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摆正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位置,严格按要求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措施,持续做好《兴庆区政务公开清单目录》公开事项的落实工作。坚持把《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作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实际工作中灵活、准确使用,提高工作效能。政务公开办公室每季度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交流研讨,每年组织一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

(二)提升公开平台建设水平。在做好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档案馆、图书馆和富强社区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等服务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2021年在乡镇(街道)、社区再建设2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印发并建设政府公报数据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持续深化“两微一端”平台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健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确保定期更新、内容准确。有效清理整合“娱乐化”“空壳化”等问题,提高监管效能,规范公开平台。

(三)强化指导督促。本年度兴庆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落实《兴庆区政务公开清单目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将督查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务考核赋分的依据。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通报制度,优化第三方评估,对违反《条例》规定、工作落实不到位,公开通报批评,督促工作整改提升。对于不按程序办理,或公开事项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弄虚作假,严重影响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政策解读:http://www.xqq.gov.cn/zwgk/gkmn/zcjd/202107/t20210726_29409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