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并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17〕89号)及自治区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建自治区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宁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的安排部署,兴庆区印发《关于开展兴庆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银兴政办发〔2018〕93号),对兴庆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对兴庆区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马利民 兴庆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 平 兴庆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杜毓英 兴庆区财政局局长
张佩叶 兴庆区民政局局长
邢 波 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 虎 兴庆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 伟 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永忠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
张晓丽 兴庆区统计局局长
向伯安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兴庆区分局
马文成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吕学军 兴庆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世君 兴庆区月牙湖乡乡长
马鹏斐 兴庆区通贵乡乡长
赵艳华 兴庆区大新镇镇长
马伟兵 兴庆区掌政镇镇长
王立华 兴庆区前进街办事处主任
张德凤 兴庆区胜利街办事处主任
马建平 兴庆区凤凰北街办事处主任
宋 辉 兴庆区玉皇阁北街办事处主任
丁 岩 兴庆区中山南街办事处主任
李 刚 兴庆区富宁街办事处主任
高 平 兴庆区新华街办事处主任
李 刚 兴庆区文化街办事处主任
兀海浩 兴庆区丽景街办事处主任
沙 勐 兴庆区解放西街办事处主任
李学刚 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兴庆区自然资源局,李明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新任领导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