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0/2020-0004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3-19
发布机构 兴庆区政府办 责任部门 银川市兴庆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开始啦!快来推荐你身边的那个“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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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兴庆区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广泛开展“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

活动的通知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中,兴庆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冲锋在前、顽强拼搏,广大人民群众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在全区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广泛开展“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现就兴庆区推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层层推选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以典型感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激励身边人,进一步弘扬时代风尚、鼓舞抗疫斗志、广泛凝聚力量,营造万众一心、共克时艰的浓厚社会氛围,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全面小康决胜战努力奋斗。   

二、推选对象   

推选为兴庆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主要分为以下6类:   

(一)一线工作者。参与医疗救治、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疾控人员,以及在疫情防控一线从事隔离留观、卡点检疫、村(社区)值班值守、人员排查起底、督促检查指导、社会治安维稳、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二)志愿服务者。在疫情防控中协助入户调查、社区值守、心理疏导、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服务保障的志愿者、义工、社会工作者。    

(三)物资保障者。在疫情防控中,提供医疗防护、生产生活、公共服务、社会运转等相关物资保障的单位和个人。    

(四)设施建设者。参与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扩建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改建、扩建以及提供原材料、设备、服务保障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五)组织领导者。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破解难题、推动落实的各部门(单位)、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驻村第一书记等。

(六)社会贡献者。为疫情防控作出贡献的社会团体、群众团体、行业协会,武警官兵、民兵预备役和退役军人,捐资捐物的单位和个人,自觉配合、主动参与、积极协助、事迹突出的各族各界群众。

三、推选条件   

(一)模范集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出色完成疫情防控任务,为取得疫情防控工作胜利作出突出贡献。      2.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自治区提出的“四个决不”“五个凡是”“三个全面”“四个实行”和“十项措施”等要求,迅速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在医疗救治、排查起底、隔离留观、值班值守、物资保障、维护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领导重视、组织得力、积极动员、行动迅速,在组织、指挥、协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落实落细严防严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为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和传播作出突出贡献。   

(二)模范个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四个决不”“五个凡是”“三个全面”“四个实行”和“十项措施”等要求,迅速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在医疗救治、排查起底、隔离留观、值班值守、物资保障、维护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临危不惧、奋勇争先,一心为民、勤奋工作,起模范带头作用。    

3.坚持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线,深入病区、疫区,为抢救病人,提高收治率、治愈率和降低感染率、病亡率,发现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扩散作出重要贡献。    

4.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组织领导、协调推动各方面力量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突出贡献。    

5.识大体、顾大局,自觉配合和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参与疫情防控管理,影响带动身边更多群众投身疫情防控。   

四、截止时间

本次活动推选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日。待全区疫情总体形势平稳后,按照自治区推选办通知要求,如需再推先进典型模范,届时将按程序再次开展推选活动。

五、推选办法和程序  

(一)组织推选。充分依靠各级党组织,发挥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以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为单位,通过个人推荐、组织推荐,线上推荐、线下推荐,书面推荐、口头推荐等多种形式,开通推选电话,组织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广泛推选。

(二)复查审核。由兴庆区“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活动推选工作办公室上报至疫情防控指挥部,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征求纪委监委、卫健等部门意见后提出正式建议人选。

(三)审定公示。兴庆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推荐自治区、银川市表彰人选和兴庆区本级表彰人选,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网站、美丽兴庆等网络新媒体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分层分级对“我身边的战‘疫’模范”进行表彰奖励。参照自治区、银川市确定奖励办法,报请银川市推选办同意后,组织对兴庆区本级推选人员予以表彰,已获得区市表彰和前期获得其他兴庆区级防疫工作表彰的对象也可报名参加但仅限于自治区、银川市级表彰范围,不再参与兴庆区本级推选表彰活动。 

六、推选要求    

(一)严格推选标准。此次推选重在过程,不提前设定具体名额,突出业绩导向,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先进事迹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坚持少而精原则,优中选优,防止过多过滥,确保推选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坚持面向基层。本着不限行业、不限职业、不限身份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推选活动。推选对象要注重面向一线医护人员、疾控人员、公安民警、村(社区)干部群众等。  

(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推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对推选工作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发现、总结各行业各领域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迅速掀起学习先进、宣传先进的热潮,用身边的典型感动、教育、激励身边的人,进一步激发正能量、弘扬真善美,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兴庆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推选模范集体,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认真组织推荐模范个人,企业和个人均可自荐。登陆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qq.gov.cn/)“我身边的战‘疫’模范”窗口下载表格填写后发送至兴庆区推选办邮箱。

联系人:虎慧燕  尤千鸿  

联系电话:0951-6731826

电子邮箱:xqqtxb@163.com

银川市兴庆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