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兴月政发〔2023〕32号 签发人:田晓阳
关于月牙湖乡人民政府调整消防
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派出所、兼职消防队、综合执法(应急)办公室:
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优化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根据《月牙湖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银兴月政发〔2022〕46号),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现作调整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任: 田晓阳 月牙湖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主任:闫 俊 月牙湖乡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虎进智 月牙湖乡政府副乡长
成 员: 范 予 月牙湖乡兼职消防队队长
张 郑 月牙湖乡综合执法中队队长
冯彦海 综合执法(应急)办公室副主任
各村书记、主任
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法(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虎进智兼任,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2名,各村兼职1名消防联络员,具体负责各村的协调工作。同时,设立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冯彦海(在编专职)、张宗武(在编专职)全面负责消防工作,全面启动乡镇消防工作“一委一办一中心”机构建设。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乡消防工作措施、意见;
(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三)指导、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业务经费支出;
(五)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乡总体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六)根据辖区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乡政府专职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制度;
(七)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
(八)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九)指导村(社区)和辖区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定期进行考核通报。
三、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事规则
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汇报,每季度召开1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主要研究部署月牙湖乡人民政府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涉及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的须提请兴庆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解决,根据需要下发文件,部署落实有关事项。
兴庆区月牙湖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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