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215/2017-0062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8-01-05
发布机构 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办事处 关 键 字 第四季度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古路街道2017年第四季度社会救助情况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恢复默认

  银古路街道办事处四季度低保、高龄老人、 困难残疾人员等社会救助工作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市低保:10--12月在册低保累计人数247人,累计补助金额111874元。 

  二、低保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津贴:每人每月标准:240/200/80/60元,10--12月累计补助110户,累计人数116人,累计补助金额:21840元。 

  三、高龄老人:补助标准450-500元/人,10-12月累计在册人数22户22人,累计补助金额10100元。 

  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每人每年1800元,申请3人,发放监护补贴5400元。 

  五、临时救助:10-12月救助2人,发放金额1500元 

  六、节日补贴:自治区取暖补贴:每人标准200元,低保户78人15600元,高龄老人8人1600元,共计发放17200元。兴庆区生活补贴:每人标准400元,低保户83人33200元;兴庆区冬季取暖补贴:每户400元标准,低保户55户22000元。 

  七、开展银川市“创维集团公益万里行”活动,发放城市低保惠民补贴卡300人。 

  社会救助工作,全部按照法规流程审核完毕,无错保、无人情保、无骗取冒领、无优亲厚友、无吃拿卡要、无挥霍浪费、无截留挪用、无监守自盗,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严格按照二级公示,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社会救助工作中无违规、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