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古路街道办事处三季度低保、高龄老人、 困难残疾人员等社会救助工作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市低保:7-9月在册低保累计人数232人,累计补助金额108145元。
二、低保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津贴:每人每月标准:240/200/80/60元,7-9月累计补助96户,累计人数102人,累计补助金额:19020元。
三、高龄老人:补助标准450-500元/人,7-9月累计在册人数22户22人,累计补助金额10200元。
四、大病救助:7-9月申请1人,补助金额1651元。
五、临时救助:7-9月救助1人,发放金额3000元。
六、节日补贴:兴庆区开斋节生活补贴:低保户:78人,每人标准200元,共计15600元,自治区开斋节生活补贴:低保户:77人,每人标准180元,共计13860元,高龄老人7人,每人标准180元,共计1260元。
七、参加民政局对精神病患者筛查活动。
八、开展社会救助等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
社会救助工作,全部按照法规流程审核完毕,无错保、无人情保、无骗取冒领、无优亲厚友、无吃拿卡要、无挥霍浪费、无截留挪用、无监守自盗,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严格按照二级公示,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社会救助工作中无违规、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