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215/2017-3218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7-10-10
发布机构 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办事处 关 键 字 第三季度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古路街道2017年第三季度社会救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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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古路街道办事处三季度低保、高龄老人、 困难残疾人员等社会救助工作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市低保:7-9月低保累计人数232人,累计补助金额108145元。 

  二、低保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津贴:每人每月标准:240/200/80/60元,7-9月累计补助96户,累计人数102人,累计补助金额:19020元。 

  高龄老人:补助标准450-500/人7-9月累计在册人数22户22人,累计补助金额10200元。 

  、大病救助:7-9月申请1人,补助金额1651 

  、临时救助:7-9月救助1人,发放金额3000元。 

  节日补贴:兴庆区开斋节生活补贴:低保户:78人,每人标准200元,共计15600元,自治区开斋节生活补贴:低保户:77人,每人标准180元,共计13860元,高龄老人7人,每人标准180元,共计1260元。 

  七、参加民政局对精神病患者筛查活动。 

  、开展社会救助等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 

  社会救助工作,全部按照法规流程审核完毕,无错保、无人情保、无骗取冒领、无优亲厚友、无吃拿卡要、无挥霍浪费、无截留挪用、无监守自盗,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严格按照二级公示,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社会救助工作中无违规、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