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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02694307399N/2023-00037 文  号 银兴银街发〔2018〕47号 生成日期 2018-03-30
发布机构 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银古路街道办事处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古路街道2018年毒品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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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的相关精神和安排部署和《兴庆区毒品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针对我街道毒品问题较为突出的社区组织开展重点整治工作,力求改善重点地区毒品问题较为严重的局面,进一步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毒品违法犯罪势头,全面加强禁毒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禁毒工作纳入平安街道、法治街道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工作方针,坚持源头治理、以人为本、依法治理、严格管理、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不断创新禁毒工作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切实掌握禁毒斗争主动权,坚决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紧紧围绕遏制合成毒品发展蔓延,巩固传统毒品治理成果这条主线,全面强化毒品预防教育、禁毒管理、打击整治、收戒救助等措施,形成党工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整治工作局面,着力改变局部地区毒品问题突出的局面。     

  二、工作目标

  加大对辖区一些涉毒严重区域的整治力度,分析研究涉毒重点区域形成的原因并找到相应对策,尽量使整治过后涉毒严重区域的情况得到根本改善;集中摧毁辖区涉毒严重区域的吸毒贩毒窝点和贩毒团伙,遏制毒品的滋生蔓延。

  (一)全面排查辖区娱乐场所涉毒问题,大力查处辖区涉毒娱乐场所和涉毒违法犯罪分子,采取关停等措施整治涉毒严重场所。

  (二)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吸毒人员的排查管控力度,集中收戒吸毒成瘾人员;深化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就业安置等戒毒措施,积极挽救和引导吸毒人员回归社会。

  (三)加大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开展声势浩大的进度宣传活动,采取辖区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学校、社区等人流量密集的地方进行禁毒宣传,增强辖区居民防毒、拒毒意识,确保辖区涉毒严重区域禁毒宣传覆盖率达  100%,新滋生吸毒人员明显下降。

  三、组织领导

  为有力组织和推进重点整治工作,成立银古路街道毒品问题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银古路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陈瑞丰

  副组长:银古路派出所所长:茆兴力

  成  员:银古路办事处 禁毒专干:夏锦玲、余程锦、马天艺、陈家怡、吴  龙、徐彬彬、徐瑞祥

  银古路办事处 综治专干:朱少丽、顾  伟

  银古路派出所 社区民警:裴  涛、李云峰、张银山、李婉茹

  银古路办事处 春园社区专干:丁玉玲

  银古路办事处 福园社区专干:张晓玲

  银古路办事处 康园社区专干:秦  奋

  银古路办事处 丽景社区专干:刘海兰

  银古路办事处 景湖社区专干:秦  敏

  银古路办事处 丽水社区专干:穆冬梅

  银古路办事处 友爱社区专干:刘维莲

  银古路办事处 迎宾社区专干:张  咪

  银古路办事处 宝南社区专干:李  婷

  银古路办事处 云和社区专干:王淑红

  领导小组下设绿荫工作室于街道办事处,绿荫工作室日常整治工作由禁毒专干负责处理,工作内容主要为管控、帮扶银古路辖区吸毒人员、掌握其动态并维护社会化管控系统和组织协调工作。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街道组织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整治阶段。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和打击整治行动,力求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第三阶段:完善阶段。针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禁毒工作常态化机制。

  五、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社区要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力量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统筹考虑,为开展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建立成员单位与重点地区“二帮一”的督导帮扶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对普遍存在的突出毒品问题,及时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效果仍不明显的,由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包点督办。

  (二)深入开展禁毒教育,充分发动群众参与。要以《禁毒法》、《禁毒条例》、《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和合成毒品危害为重点,充分依托进社入户工作组,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适时召开宣传会议,宣传整治工作情况和成效,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支持度。突出失业人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和娱乐服务场所、宾馆酒店从业人员等人群,加强禁毒知识和毒品危害知识的教育,努力扩展禁毒教育的覆盖面,增强他们抵御毒品的自觉性。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做到报刊有版面、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互动、手机有信息,不断增强公众禁毒防毒意识,防止更多的人沾染毒品。要认真宣传和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暂行办法》,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吸毒违法活动和涉毒犯罪线索,对提供重要线索、发挥重要作用的要及时给予奖励。

  (三)强化禁吸戒毒,落实动态管控。银古路街道要集中开展吸毒人员“大排查、大管控、大收戒”专项行动。银古路派出所要按照社会管理创新和“坚持减少毒品需求与遏制毒品供应并重”的总要求,全面落实禁吸戒毒各项措施。完善并落实派出所强制隔离戒毒机制,最大限度地将吸毒人员纳入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戒毒康复场所康复和自愿戒毒等各个管控环节,确保全员收戒。二要着力加强社区戒毒工作。针对当前社区戒毒机构不落实、人员配备不足,戒毒人员就业安置和救助帮扶工作滞后等问题,应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和进社入户工作队员,认真落实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和救助帮扶政策措施。积极协调卫生、文化、教育、司法、民政、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开展药物治疗和心理矫治、戒毒康复评估;开展禁毒教育和就业职能培训,提供法律援助、就业帮助和指导;将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三要着力加强吸毒人员动态管控。要坚持并严格落实“凡吸毒必入库、凡变动必维护”的要求,对发现的吸毒人员,包括首次吸食合成毒品人员,一律录入信息系统,实施有效管控。

  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