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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2-0032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4-19
发布机构 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大厅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公开一年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办事处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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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统领、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专项审计和日常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完善街道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全面保障辖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结合街道低保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质效,解决动态管理不规范而造成的“死人保”“保人不保户”“渐退期执行差”“低保边缘群体只出不进”等问题。通过专项治理、主动融入“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大力弘扬“严细深实勤俭廉+快”工作作风,着力在社会救助精准高效上出实招,驰而不息推动城乡低保高质量发展。通过专项治理,着力防范化解民政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重大风险,堵塞制度落实漏洞,提升工作质效,真情实意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领导小组

组 长: 孙彦萍    街道办事处主任

  组 员: 陈  辉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洪亮    街道办事处民生中心主任

          周俊全    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专干

          杨  乐    丽景社区书记

          徐  丹    丽景社区民政专干

          赵宁生    大团结社区书记

白建琴    大团结社区民政专干

王福云    迎宾社区书记

      迎宾社区民政专干

张永宝  丽水社区书记

苏英豪  丽水社区民政专干

  焦建莉    云和社区书记

汪桂霞    云和社区民政专干

欧学锐  宝银社区书记

    宝银社区民政专干

苏立娜  景湖社区书记

王琳琛  景湖社区民政专干

李海萍  康园社区书记  

王淑红  康园社区民政专干

    宝南社区书记

杨太清    宝南社区民政专干

丁沙沙  福园社区书记

曹嘉瑶  福园社区民政专干

    春园社区书记

    春园社区民政专干

潘媛媛  友爱社区书记

    友爱社区民政专干

、治理重点

认真落实低保审核确认政策,坚决纠正工作中服务意识不强、政策执行不准不细、调查核实不深不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和“吃拿卡要”微腐败问题,下大力气推动提高保障水平、提升低保审核确认精准度、动态管理规范化。

(一)整治“未整户保”问题

将已纳入城乡低保但未整户施保情况作为此次专项治理重点。纠正因工作人员对低保政策理解掌握不透、存在“只保困难家庭中的老、幼、重残和重病人员,有工作或劳动能力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不能纳入”的错误认识,造成“脱保”“漏保”的问题。

(二)加大主动救助力度

与乡村振兴、残联、医保、住房、教育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主动获取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已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员等信息,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及时纳入低保,做到主动发现、主动救助。

(三)强化救助对象动态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低保、高龄、特困等政策规定的频次给各类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复审,其中要重点关注重病人员、高龄人员生存状况;二是街道办事处和辖区居委会配合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绩效评价,确保政策执行严格规范,资金管理安全有效;三是组织基层社区专干分组分批次开展交叉互查,互查互学互促,取长补短,及时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促进工作规范化。

(四)整治腐败作风问题

排查城乡低保申请和审核确认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微腐败和推诿扯皮、拖拉敷衍等作风不实情况、坚决查处和惩治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工作举措

(一)广泛宣传,组织培训

各社区要以多种形式宣传宣传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细则,及时组织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有序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二)对照重点,摸清底数

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发动基层专干、社区志愿者、社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社区楼栋党员等力量加大对辖区内困难群众的摸排力度,对本辖区内未整户保情况进行统计并逐一排查研判,切实做到“应保尽保”。针对排查发现的“保人不保户”情况:申请低保的家庭中,只保收入低或没有收入的家庭成员,不保其他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街道办事处对符合低保政策的,给予“整户保”。

(三)强化督查,动态管理

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将作为社区年终绩效评价和交叉互查工作的重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应加强政策培训、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适时通过会议、调研等督查专项治理进展情况,专项治理活动结束后进行检查验收通报结果。针对“死人保”的问题,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对年龄大的低保户和有重病的低保户定期入户走访,对其他低保户通过各种途径及时了解动态,发现死亡的,及时停保。针对“渐退期执行差”的问题,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在每年复审低保的过程中,发现低保户财产超标的或者其他不符合低保政策的情形,及时和低保户沟通,将政策宣讲到位,按照政策停保,防止不服停保去上级部门上访,尽量做到息访服停。针对“低保边缘群体只出不进”的问题,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对在低保边缘的群体给予特别关注,发现人均收入虽然超过660元的低保户,但有返贫风险;或者虽然人均收入超过660元但刚性支出大(比如生病、子女上学等情况)生活确实困难的低保户和非低保户,不予退出低保或者尽快纳入低保。

、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2年3月31日前)

根据民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民规发〔2021〕7号)文件精神,按照银川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银民发〔2022〕24号)文件要求,《兴庆区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办事处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各社区,组织召开动员会,部署有关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4月-2023年4月)

     各社区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民规发〔2021〕7号)中关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认定条件,对现有未整户保中未保障的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分析研判,对符合整户保条件的进行及时调整。年内未整户保率在现有基础上缩减50%。结合各社区救助对象数量及实际工作情况,要求2022年12月底之前各社区完成调整;

    (三)查漏补缺阶段(2023年5月-2023年7月)

结合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采取相应措施,积极推动解决解决个案或类型问题。各社区定期向街道办事处书面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及相关整改台账。

(四)建立长效机制(长期保持)

坚决巩固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成效,持之以恒将“整户保”作为新增低保的工作准则,针对城乡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干部作风问题的,要抓紧整改落实;对因机制不顺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的,要抓紧理顺工作机制;对因经办服务能力保障不足、影响工作成效的,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力求得到有效解决;对基层干部、群众理解政策存在误区的,要及时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执行能力及业务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要结合实际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明确专项治理工作职责与要求,确保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各社区组织专项学习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好政策培训,公开社会救助热线,要面向社会公开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城乡低保政策、标准,长期公示城乡低保对象名单等,接受群众监督,增加政策透明度与群众知晓率。三是定期报告进展。各社区在每月30日前,对辖区内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新增整户保数量),上报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报告和报表。注意挖掘整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并及时上报、宣传。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街道办事处要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发现专项治理过程中走过场、搞变通、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等“不作为”的现象,将严查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对违纪违规线索,移交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办公室依规依纪处理。

  

  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