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兴庆区新华街办事处 2017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经兴庆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本报告结合新华街办事处实际,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及不予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申诉情况、政务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五个方面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兴庆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xqq.gov.cn) 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 系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新宁巷 12 号邮编:750001,电话:
0951-8407161 ; 传真 : 8407161 ; 电 子 邮 箱 :xhjjdbsc@163.com)
一、概述
2017 年我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 “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和便于群众监督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我街道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街道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由街道办公室牵头,其他站办所配合。 成立由街道主任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由 2 名工作人员为兼职信息公开员,负责做好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更新工作,提供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一方面,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信息发布责任站办和责任人;二是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把政府信息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把政府信息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按照规定的范围、规定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现有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能够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澄清。2017 年度我街道公开政府信息统计总数达到 169 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40 条;微博公开、回应政府信息 63 条;其他方式公开、回应政府信息 66 条;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二) 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工作成效
按照 “巩固、完善、深化、提高”的工作思路,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编制了相关的发布制度、保密审查等规章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及时接受有关部门、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三、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 年,新华街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及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6 年度,我街通过政务微博、12345 一号通平台及市长热线平台回应社会关切的事件共 129 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 2017 年工作思路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结我街道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 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拓展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着程序还不够规范,措施和方法单一;三是有些站办和社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
(二) 下一步工作安排
1、深化认识,进—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水平。要运用多种媒介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政务公开知识,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对事关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在决策或正式实施之前,要将意向或方案向社会公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监督制约、督办督察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置于上级领导部门、社会各界、各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
2018 年 3 月 25 日
兴庆区新华街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 1 条) | 条 | 4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0 |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 1 次) | 次 | 66 |
(二)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63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 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 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 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 申请公开的主要内容 | ||
主要侧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几个方面,其中_______ 占比%、_______ 占 比%、_______占比%。 | —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 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 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数 | 件 | 0 |
(二) 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 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 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 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 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 会议数 | 次 | 2 |
(二) 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 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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