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提高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意识,更好地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新华街街道实际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新华街街道及社区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及保障
1、成立新华街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考核组组长,“三办两中心”及司法所负责人为组员。同时,将考核工作纳入街道中心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根据新华街街道工作特点,重点宣传普及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内法规及涉及街道业务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照《关于在新华街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新华街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四个清单,落实街道各办公室、各中心、各社区的普法责任。
3、街道各办公室、各中心、各社区要及时报送普法工作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宣传报道本部门普法工作经验和先进普法典型人物。
(二)具体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围绕街道中心工作等要求开展工作。
2、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要求,街道各办、各中心要结合具体职能及执法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3、以“法律八进”为载体,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面向广大市民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对未能及时开展或开展不力的责任人进行单位内部通报。
三、考核要求
本考核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新华街街道工作人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也作为社区工作者考评、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依据,本办法由新华街街道负责解释。
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