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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4-212/2020-0000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2-18
发布机构 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 责任部门 综合协调办公室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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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根据银兴党办发【2003】68号文件于2003年4月11日成立,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兴庆区人民政府领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兴庆区人民政府委托行使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民政、司法、计划生育、社区服务、市容环境卫生等多方面管理职能。是代表区政府对街道辖区行使管理职权的基层行政组织,行使区政府赋予的职权,在街道工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包括: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本级预算、所属行政单位预算。

预算表格详见附表。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0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6.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6.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3.9万元。支出预算606.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支出53.8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8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0万元。

二、关于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9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491.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 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1010.5减少519.3万元,下降51.4%。

人员经费472.2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基本工资58.7万元、津贴补贴51.8万元、奖金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3万元、职业年金8.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8.1万元、住房公积金4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8.5;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万元;

公用经费19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办公费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新华街办事处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11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15.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53.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15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办事处两代表一委员、卫生、民政、就业、文体、信访、武装、综治等综合工作经费。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经费100.8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129.8万元减少29万元,减少22.3%。主要用于社区党建经费及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和谐社区创建及社区工作经费等。

三、关于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

四、关于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人员经费 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0万元、津贴补贴0万元、奖金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新华街办事处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关于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新华街办事处2020年收入总预算66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6.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3.9万元;支出总预算660.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06.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 53.9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60.8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 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 %;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 660.8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 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 0万元,占 0 %。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新华街办事处本级1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万元,比2019年预算16.9增加2.1万元,增加12.4% 。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较2019年增加,故各项机关运行费用稍有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新华街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华街办事处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 64.82平方米,价值46.81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 0万元;车辆2辆,价值16.75万元;办公家具价值53.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82.5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64.82平方米,价值46.81万元;土地 0 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2辆,价值16.75万元;;办公家具价值53.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82.5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 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新华街办事处重点项目没有开展绩效评价。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