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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4-113/2017-36497 文  号 银兴卫计发〔2017〕275号 生成日期 2017-09-25
发布机构 兴庆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注销康颖诊所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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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颖诊所:

  你诊所法定代表人王*提交的《关于注销康颖诊所的申请》收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和规定,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核符合注销条件,准予注销康颖诊所。即日起不得再从事诊疗活动。

  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