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合规经营事项 | 常见违法行为表现 | 风险等级 | 合规建议 |
1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 ★★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等行为,并加强场内巡查。 |
2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未按规定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 ★★★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规范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强化管理员相关法律法规意识,核查上网者身份证信息,确保是成年人,并且是本人开机上网,同时加强场所内巡查力度和场所出入口管理。 |
3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 ★★ | 及时查验场所电脑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开启与在线情况,发现掉线或离线,第一时间联系修复。 |
4 | 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需要在本场所内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 | 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 | ★★★ | 1.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 2.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提前审批,取得批文后才能开展演出活动。 |
5 | 歌舞娱乐场所按规定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 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 | ★★ | 1.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同时加强场所内巡查力度。 2.游艺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将电子游戏设备(机)和游艺娱乐设备进行分区管理,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娱乐场所以及其他经营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
6 | 歌舞娱乐场所禁止营业时间内不得营业。 | 歌舞娱乐场所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 ★★★ | 歌舞娱乐场所不得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
7 | 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不得含有禁止内容。 | 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 ★★ | 及时更新场所内的歌曲点播系统,安排专人落实常态长效巡查,不得使用违规曲目清单内的音乐产品。 |
8 |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 1.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2.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 | ★ | 加强普法宣传,向项目施工单位积极宣传文物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保护文物的意识,履行行政审批程序,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 |
9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应当保证经营期间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未按要求配备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 ★★★ | 经营者要按规定配备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员工上岗前要加强教育培训。 |
备注1.合规清单适用对象: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经营单位
2.风险等级:发生频率较高的为★★★,发生频率一般的为★★,发生频率较少的为★。
3.该清单并未涵盖所有文化旅游体育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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