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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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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四个方面内容。 

  一、概述

  在兴庆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我局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落实《条例》《办法》、兴庆区人民政府 2016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兴庆区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质量求实效,营造了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加深了社会及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知、理解和支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人抓、有人管,今年开始,局长亲自把关审查,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职责,最终形成了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良好工作局面,确保了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办公地点“四项”落实,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积极派员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熟悉《条例》和《办法》的具体内容,掌握信息公开的基本程序,了解组织实施的方法步骤,科学界定信息进行,清理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条目。 

  (三)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按照要求,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由专人负责,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好政务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在重点内容公开的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我局全部实行公开。并在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考勤、单位固定资产情况表、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差旅费等财务收支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四)拓宽公开渠道,增强信息服务能力

  根据统计工作的服务职能,我们不断加大统计执法公开力度,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统计法》的严肃性。通过统计内网、QQ群、制作宣传手册等载体,宣传统计知识,提高统计宣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3月“维权周”、5月27日开展“依法维护权益,合法表达诉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上街进行宣传,发放《统计知识问答》、《统计法》800余本。二是通过集中培训、上门指导等形式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三是将一年1次统计执法改为一季度1次,针对统计调查对象出现迟报、漏报等情况,对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指导,从源头提高数据源头质量,并对在执法中发现的违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目前为止,兴庆区共查处了20家单位,今年没有行政处罚案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利用政府门户网、局内外网等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6年,我局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公开优势,加大信息服务能力,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重点工作、统计分析等各类政府信息237篇,分析47篇;局外网(即区、市统计信息网)是我们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利用兴庆区统计信息网内设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统计公报、统计知识、数据发布等专栏(指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等专项工作),同时积极主动做好兴庆党政客户端“美丽兴庆”推广和运用工作,积极做好兴庆区政府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等。

  (二)清除、废纸相关制度等制止“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情况公开

  一是及时召开局、各乡(镇)、街道专干全体会议,传达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制定了《兴庆区统计局关于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二是认真开展自查,狠抓落实。对照专项治理相关要求,结合统计执法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围绕各专业检查“一套表”联网直报中月报、季报、年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加强数据审核工作。三是兴庆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下发了《兴庆区关于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通知》,将统计局列为第一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协调单位的文件进行废止或修改。全面清理、废止了有关违背统计精神,把统计局列为各项指标考核的责任单位的有关文件和做法。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及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一是全面清理行政权力,按照要求对三项清单进行了甄别、梳理、编制,梳理各类行政权力共12项,其中,处罚类9项、检查类1项、奖励类1项、其他权力类1项。二是按照“八项规定”相关要求,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等经费支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等工作。1-12月,共支出公务用车费用20369.53元,同比下降46%;日常办公经费122409.87元(其中:出差、培训费用23579元,邮电费50737.87元,印刷费48093元)。深入开展“八项规定”回头看活动,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共退回差旅费7214元,服装费用10050元。

  2、做好党员党费收缴情况公开。按照兴庆区组织部关于党员收费标准的通知,我局按照要求,重新核算党员党费收缴情况,2016年,兴庆区统计局已收缴个人党费4146元。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数据在公布的时间上还不够及时;对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难以完全的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尚有欠缺;在公布的口径上还有待进一步细化;是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有待提升。

  五、2017年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

  2017 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统计门户网站功能,充实、丰富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完善工作监督机制,让公众了解统计调查的重要性、复杂性、法定性,以期赢得社会公众信任和支持。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分认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结合部门实际,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统筹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政务服务窗口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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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