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241/2021-00146 文  号 银兴审服发【2021】4号 生成日期 2021-06-08
发布机构 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兴庆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乡镇(街道)审批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恢复默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推进全区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推动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按照兴庆区委《关于印发兴庆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

求,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制定了《兴庆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乡镇(街道)审批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贯彻落实。

                                                         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4月10日

兴庆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乡镇(街道)审批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区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推动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按照兴庆区委《关于印发兴庆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兴党办发〔2021〕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相关要求,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以基层群众办事“就近办理、一次办好”为工作目标,转变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助力兴庆区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 工作目标

坚持就近、高效、便民、规范原则,推动基层审批服务职能向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集中,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向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延伸。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应用,通过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宁夏政务服务网)和线下实体政务大厅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实现一网通办。实施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真正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就近能办、全区通办、异地可办”,提高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统一管理模式

1.加强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兴庆区委《关于印发兴庆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设立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配齐、配强在编工作人员,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将基层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及便民服务事项纳入民生服务中心,变多门办理为一窗受理。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接受上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指导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工作。

2.设立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作为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的延伸服务机构,具体负责本村(社区)民生服务工作,由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负责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工作人员一般由村(社区)工作人员兼任,主要承担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相关事项的代办、转报、协办职责,以及负责相关政策的咨询解答等工作。有条件的村(社区)可考虑服务对象的个性化需求,参照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合理设置功能区域。

(二)统一建设标准

1.保证场地需求。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要整合现有各类实体服务大厅资源,充分利用党政机关服务设施、党群组织活动阵地、民事调处阵地等场地,规范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实体服务大厅建设。

2.优化大厅功能布局。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要落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要求,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健全“一窗受理”运行机制和标准规范,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3.设立政务公开栏和便民信息查询点。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要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上墙内容应做到“六有”,即中心工作职责、人员信息、服务项目、服务规范、服务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等;民生服务大厅内各窗口要设置窗口显示牌、工作人员座牌,公示进驻部门、服务项目和窗口工作人员身份信息等内容。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须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和基层公开查询点,为办事群众提供查询服务。

(三)统一进驻事项

1.制定乡镇(街道)赋权清单目录。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量大面广、乡镇(街道)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事项下放至乡镇(街道),坚持成熟一批、赋予一批,实现清单动态管理。

2.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紧扣城乡基层治理,围绕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等群众关注的事项,制定并公布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及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事项清单。以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按照材料最少、表格最简、环节最优、时间最短的要求,优化办事流程,实现事项承诺办结时限比法定办结时限整体压缩30%以上,申请材料整体再减少30%以上,受理环节再减少20%以上,同时建立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四)统一受理平台

1.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将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录入政务服务事项库,全面公开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提供规范准确的办事指引。

2.推进乡镇(街道)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坚持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服务体系。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办率。力争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就近跑一次”。

(五)加强监督考核

1.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通过宁夏政务服务平台、“我的宁夏”手机APP、实体大厅窗口评价、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政务服务监管方式创新。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参与评价,实现一事一评,倒逼窗口服务提质增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2.加强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各乡镇(街道)要保持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监控系统畅通,实时掌握民生服务中心运行情况。审批服务管理局要强化全流程动态精准监督、常态化监督,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电子监察、网上评价系统、实体大厅群众评价等途径实时监测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事项办理、网上评价等信息数据,定期通报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对群众反映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以及网上受理不及时、办件超期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

(六)加强队伍建设

1.选优配强服务人员。各乡镇(街道)必须明确民生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充分授权民生服务中心依法办事行使职责。根据窗口需要,配备综合受理岗位人员,从事引导咨询和综合受理工作。确保窗口不空岗,工作不脱节。

2.加强指导培训。围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开展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素养和业务水平。审批服务管理局和相关业务部门要及时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健全咨询一次告知、事务一次办结、服务一次到位的“一次办好”运行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将推进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加强与各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改革任务按时完成。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推进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多种载体对改革进行全面准确解读, 以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面向服务对象宣传办事内容,提高用户知晓度和使用率。及时总结推广推进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工作的先进经验,广泛宣传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提高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附件:兴庆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事项参照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