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241/2021-0006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4-07
发布机构 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进一步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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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全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根据银川市《进一步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兴庆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理念。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审批服务便民化全过程,聚焦影响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理好,“一窗办部分事”变“一窗办全部事”,“一次办一件事”变“一次办全部事”,打造规范化、均等化的综合政务服务模式,让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进而打造更优质的便民、亲民、利民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坚持集约高效的改革方式。全面深化综合窗口改革,着力破除审批服务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改革方式,构建更加系统完善、集约规范、运行高效的审批服务制度体系,“专科医生”变“全科医生”,“群众等窗口”变“窗口等群众”,进而提高窗口人员利用率,彻底解决窗口忙闲不均、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

(三)坚持三集中三到位的改革路径。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职能“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即每个部门的政务服务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向政务大厅集中,政务服务办理向网上办理集中;承担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进政务大厅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规范办理到位。

二、实施范围

(一)兴庆区政务服务大厅;

(二)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

(三)各村(社区)民生服务代办点。

三、改革目标

根据银川市进一步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工作要求,兴庆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设置数达到100%20215月底前,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综合窗口设置数达到100%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全面设置综合窗口。

1.兴庆区政务服务大厅。

(1)商事登记综合窗口(一层大厅)。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设立、变更、注销等各项服务,同时,整合企业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等服务事项和服务资源,切实提升商事登记便利化水平。

责任单位:兴庆区政务服务大厅、大厅各进驻单位

完成时限:20213月底前

(2)惠民惠企服务综合窗口。重点围绕就业服务、文体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将分散于各部门的业务向一个窗口集中。

责任单位:兴庆区政务服务大厅、大厅各进驻单位

完成时限:20213月底前

(3)专项窗口设置。

①“跨省通办”专窗。贯彻落实《银川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以158项“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为基础,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专区,实现相关事项“全网通办”。设立专窗,对需要现场办理的事项,做好线下咨询辅导,有序推进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工作。

责任单位:兴庆区政务服务大厅、大厅各进驻单位

完成时限:20213月底前

②“一业一证”专窗。贯彻落实《银川市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梳理关联度高、办理频次高的事项,通过再造行业管理架构、审批流程、审批导引方式、行业审批条件、许可审核程序,做到一件事“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网联动、一证准营”。

责任单位:兴庆区政务服务大厅、大厅各进驻单位

完成时限:20213月底前

③“一件事一次办”专窗。按照银川市“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梳理编制“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和办理流程,通过加强部门沟通、整合内部流程、开展业务协同,做到一件事“一次告知、一张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

责任单位:兴庆区政务服务大厅、大厅各进驻单位

完成时限:20213月底前

④“绿色通道”窗口。老弱病残孕或有紧急事项的特定人群来到大厅后,可以免预约、免取号、免排队,由“绿色通道”窗口直接安排专人进行接待,优先受理、即来即办。

责任单位:兴庆区政务服务大厅、大厅各进驻单位

完成时限:20213月底前

⑤代办窗口。对进驻大厅的事项进行梳理,形成“代办事项目录”,企业和群众可对照该目录,通过代办窗口委托全程代办。

责任单位:兴庆区政务服务大厅、大厅各进驻单位

完成时限:20213月底前

(4)专业窗口。针对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可能涉密、专业性强,或上级有特殊授权要求的事项,设置专业窗口,由各相关部门窗口人员受理。根据需要,单设兴庆区公安分局、烟草专卖局等专业窗口。

责任单位:兴庆区政务服务大厅、有关进驻单位

完成时限:20212月底前

2.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统一设置“综合窗口1”、“综合窗口2” ,依托“银川市政务事项综合窗口受理平台”,按照受理,同时审核办结的“审核合一”办理模式,完成事项办理。

责任单位: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15月底前

3.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按照自治区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的工作安排,原则上取消村(社区)政务服务受理柜台和窗口,设置政务服务为民办事综合代办点。

责任单位: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15月底前

(二)高效集成办理。

依托“银川市政务事项综合窗口受理平台”,按照线下“一窗”受理,线上“一网”办理的原则,实现综合窗口。

1.兴庆区政务大厅。在“银川市政务事项综合窗口受理平台”上,按照“前台统一受理,后台集成审批,窗口统一办结”的“一审一核”办理模式,完成事项办理。

责任单位: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3月底前

2.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

“银川市政务事项综合窗口受理平台”上,按照受理,同时审核办结的“审核合一”办理模式,完成事项办理。

责任单位: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5月底前

(三)办件系统联通,数据“上云”。

形成的电子证照、结果文件等数据,归集传入“银川市政务事项综合窗口受理平台”,归集沉淀政务数据,实现电子材料集中归档,数据信息集成共享交换。

责任单位: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5月底前

(四)完善导办预审服务。

按照“一次办全部事”的需求集成服务、靠前服务、热情服务,建立审批服务咨询、帮办工作机制,同时设置引导台、热线电话、自助查询系统等渠道,实行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事项申报前的指导及对一些特殊群体导办服务,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

责任单位: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2月底前

(五)加强事项标准化建设。

按照《银川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扎实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政务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推行服务设施、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服务流程、服务规范、队伍建设、考核监督、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化,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单位:兴庆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6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综合窗口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各进驻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地推进综合窗口改革。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一盘棋”意识,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高效落实任务推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一步深化“综合窗口”改革,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凝聚合力。要采取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综合窗口”改革的宣传解读,不断扩大改革举措的知晓度,凝聚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切实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工作落实。

(四)严格督查,确保落实。兴庆区审批局将紧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核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推动“综合窗口”改革落实情况,对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慢作为不作为,推诿扯皮止步不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切实将改革成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