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    页
  • 政务公开
  • 网上办事
  • 政民互动
  • 美丽兴庆
索 引 号 640104-104/2020-0035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12-09
发布机构 兴庆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司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恢复默认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是兴庆区“七五”普法工作亮点纷呈。建立兴庆区重点普法任务清单,根据60部门普法措施清单梳理100项重点普法任务并公示。兴庆区“七五”普法成果被宁夏日报以《弘扬法治精神 让普法之花永远绽放——兴庆区“七五”普法工作纪实》为题整版报道,宁夏法治报对兴庆区“七五”普法亮点工作进行5期系列报道。司法局积极打造解放西街市民驿站法律进社区普法示范点,设立普法角,打造市民法治学校,“每周一典”专栏,青少年法治实践站等法治元素,顺利迎接司法部调研宁夏“七五”普法法律进社区工作。编制《法润兴庆·以案释法》系列读本7编2000册。二是深入学习宣传推动民法典实施。先后以区委中心组、组织部“优才讲坛”、依法治区委员会专题培训为平台,组织兴庆区科级干部、司法行政干部、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培训3场次1000余人。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开展“民法典百场千言万人”基层大宣讲129个村居社区全覆盖活动200场次,订阅民法典读本、口袋书3000本。编印民法典以案释法读本1000本,讲清讲透讲准促进全社会各行业推动民法典实施。加强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建设,打造高台寺文化广场、月牙湖乡生态移民区法治文化长廊。是成立高规格社区矫正委员会。今年5月,兴庆区率先在全区成立了由兴庆区区长任主任,兴庆区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主任,兴庆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主任的社区矫正委员会,为兴庆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四是创新“345 齐步走”党建工作法。召开模范机关动员大会,制定《兴庆区司法局创新“345 齐步走”工作法,创建“让党中央放心 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实施方案》。以“345 齐步走”工作法推动兴庆区司法局四星级党支部始终“走在前、作表率”。工作信息在银川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兴庆先锋刊登。五是建立“五项机制”打造高标准矛调中心,积极响应区委、政府“街道吹哨 部门报到”号召,充分发挥四星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率先在解放西街、通贵乡打造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通过整合各类资源开展“法治夏令营”“四点半课堂”等活动,成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党员干部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履职,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机关等活动,并在重要宣传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活动,不断提升基层治理凝聚力。《兴庆区“五项机制”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在美丽兴庆、宁夏法治网刊登。

二、2021年工作安排

(一)牢牢把握345 齐步走”工作法,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工作目标要求,集中力量破解顽症痼疾短板弱项,提升模范机关建设质量。一是积极拓展新内容新载体。积极利用好互联网、小程序、云办公等新技术新手段,打造“云端上”“指尖上”的机关党建新模式,把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起来,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二是不断激发年轻干部活力。注重发挥出年轻干部的主观能动性,通过讲“微党课”、开展演讲比赛、岗位大练兵等活动,加强党性修养和实践锻炼,展现年轻干部干事创新的活力,提升创建模范机关工作水平。三是充分发挥四星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完善人民调解“四张网”等司法行政工作。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还要利用重大节庆,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开展好重温党章和入党誓词等既有形、又有效的机关党建活动,让创建工作内容丰富起来,使每一位干部都能在创建过程中得到锤炼、提升素养。

(二)积极开展支部互联共建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支部联建、业务联学、工作联帮”活动,与玉皇阁北街八一社区、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加强支部联建,每季度联合开展一次党建活动,以党建促业务,努力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三)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一是加强中心阵地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对照标准提档升级,扩大中心阵地建设,完善功能区设置,配齐办公设备。打造智慧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配置自助终端机1台、可视电话(律师端)1台,全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可视化自助终端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两级全覆盖”。二是加强工作站建设。争取乡镇(街道)领导配合,以星级司法所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柜台式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三是加强三大平台融合。持续推广、宣传“12348宁夏法网”,按照司法厅要求配备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整合政府公益法律服务资源,实现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融合,为群众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四是保障特殊群体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同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无障碍环境建设,畅通特殊群体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五是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健全依申请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和刑事案件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持续加强社区矫正领域专业化建设。一是举全局之力打造“智慧矫正”中心,依托大数据、大平台有效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效率,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实战化应用功能,组织开展视频巡察、定位轨迹跟踪查看、分析研判会议等,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实战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同时满足执法需要,实现三项制度执法规范化系统建设,做到执法过程可追溯管理,为创新队伍管理工作带来新契机。二是通过公开择优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充实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发挥专职社会工作者专业优势,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教育、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关系改善等帮扶措施。三是打造兴庆区社区矫正教育讲师团,积极发挥社区矫正警察专业优势推动法治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通过法治精品课程、国学讲座、心理健康辅导等形式在司法所进行巡回授课,丰富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学习内容。四是培养“一所一骨干”,举办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班,逐条学习《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针对执法规范、文书应用、社区矫正系统录入等内容进行培训,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五)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作用一是持续深化《加强基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紧抓兴庆区社区(村)1+3+N专群联动工作机制等五项机制,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优势作用。在兴庆区范围内召开加强基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工作推进会,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以标准化司法所建设为抓手,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总结解放西街矛调中心、通贵乡矛调中心试点建设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促进各司法所互学互鉴,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稳步向前。三是不断优化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考核内容,将矛盾纠纷化解率及“三调联动”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纳入月度考核,督促司法所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实现法律服务不缺位,矛盾纠纷不上交的目标。

(六)打造标准化司法所建设。依据《宁夏司法所标准化建设验收办法》《宁夏司法所标准化建设验收细则》要求,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组织开展兴庆区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及申报工作,分阶段分批次做好标准化司法所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司法所标准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司法所职能,提升服务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七)做好“七五”普法总结表彰及八五普法启动工作,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各项宣传活动,认真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保障民法典实施。

(八)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抓“政府责任”。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要点、法治建设考核方案,定期召开专题分析部署会,将违法行政纳入党内追究体系、行政问责体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报告制度,政府及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上级政府和党委、人大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抓“第一责任”制订兴庆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与组织部对接,建立健全各级党组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德述法报告制度,述法和评议结果作为考核等次评定和干部调整重要依据。建立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人大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作用,率先实现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述法、乡镇(街道)政府法治建设情况向本级人大报告“两个全覆盖”。三抓“关键少数坚持每次政府常务会前学法,按照“谁执法、谁讲法,要讲法、先学法”原则,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行政首长在职责范围内,主动申报学法内容,以上率下,全面营造学法氛围。积极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每年召开联席会议,政府区长亲自听取败诉案件分析,要求败诉案件涉及单位分析汇报败诉原因及整改举措。四抓“首违不罚”为满足优化营商环境需求,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良好环境,推进税收征管一体化和办税便利化,积极探索建立“首违不罚”制度”,即对纳税人首次发生的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部分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在保证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先行限改基础上,遵循宽严相济、包容审慎的现代监管理念,按照“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更好发挥税收助力兴庆区高质量发展作用。五抓“党委巡察”。积极探索党委巡察与法治督查有机结合,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内容,实现纪委巡察到哪里法制审核就延伸到哪里,区委依法治区办将根据被巡察单位法治建设任务情况派员参与,做好法治建设实施情况的督察工作,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倒逼夯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