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4/2020-0035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12-09
发布机构 兴庆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司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开展兴庆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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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兴庆区委、政府关于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维护兴庆区和谐稳定,兴庆区司法局决定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期间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委有关部署要求,以宪法、选举法为依据,围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充分运用多种方式方法,突出抓好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重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在兴庆区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有关换届的法律法规。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要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换届选举全过程,为兴庆区换届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

    (二)大力宣传依法依规选举。要做好相关法律依据、政策规定的宣传解释,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了解换届选举的程序和规则,正视自己在换届选举中的义务和责任,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参与选举,依法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引导选民用合法手段表达意愿,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利,采用正当渠道反映问题,通过合法途径实现自身权利,保证各项选举工作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有序开展。

    四、活动形式

    (一)活动期间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开展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1次。结合换届选举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宣传志愿者等作用,以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为主要内容举办专题法治讲座,教育引导选民依法正确行使和运用民主权利,自觉维护选举工作秩序,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活动期间充分利用宣传载体,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积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通过横幅、墙报、挂图等传统载体,通过法治公园、广场、长廊等文化阵地进行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和依法选举观念,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民主法治、公正公平理念,提高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珍惜和依法行使选民权利,正确履行选民义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提高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紧密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把握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

    (二)统筹协调,注重结合。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要将本次宣传活动与“法律十进”活动相结合,把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贯穿于选举工作全过程,教育和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格依法依纪办事,自觉维护换届选举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努力形成和谐选举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并于12月21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照片(原片)、信息、普法台账报送至兴庆区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人:    王丹妮

联系电话:6719046

电子邮箱:xqqsfjpfb@126.com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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