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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04-104/2021-00024
  • 兴庆区司法局
  • 普法依法治理室
  • 有效
  • 2020年05月14日
关于开展“坚持法治引领 助力农村 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主题宣传咨询活动 的通知
时间:2020年05月14日 来源:兴庆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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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政法委、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分局、人社局、农水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兴庆分局、综合执法局、宗教局、民政局、科技局、卫健局、团委、妇联、残联、大新镇政府:

为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实现乡村文明提升与环境整治互促互进,多举措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乡村发展新格局。结合兴庆区实际,决定在兴庆区各乡镇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题法律进村居”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

二、活动主题

坚持法治引领 助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三、宣传内容

以宣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深刻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依法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和普及婚姻家庭、劳务用工等法律法规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银川市农村环境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办法》《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本次宣传活动。

四、活动地点

兴庆区大新镇新水桥村农贸市场

五、参加单位

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政法委、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庆分局、人社局、农水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兴庆分局、综合执法局、宗教局、民政局、科技局、卫健局、团委、妇联、残联、大新镇政府

六、相关要求

(一)每个宣传台不少于2人,各部门自行准备横幅(内容与本部门职责相关),携带本部门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做好资料发放、法律宣讲、群众咨询服务工作,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行政执法部门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做好以案释法疏解工作,现场统一配合兴庆区普法办活动安排。5月15日上午9:00在兴庆区政府院内集合统一乘车前往。

(二)请宣传部配合做好现场宣传报道工作。

(三)参加本次集中宣传的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要充分发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真实、客观、全方位报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普法成效。请参加本次集中宣传的单位于5月14日16点前将参加集中宣传的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报送至普法办,并在活动结束后,将本次宣传的内容、发放资料、提供解答咨询等工作情况形成信息,于5月15日16点前将活动信息及台账电子版报兴庆区普法办公室邮箱或工作群。

联 系 人:周颖  王丹妮

联系电话:6719046  13619576186

邮箱:xqqsfjpfb@126.com

附件:银川市兴庆区普法责任制工作任务台账

                                     银川市兴庆区普法办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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