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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4-104/2020-00108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6-11
发布机构 兴庆区司法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司法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司法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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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兴庆区司法局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把握服务中心这个重点,借力深抓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基础,以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为目标,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司法行行政各项工作创新发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上半年本单位工作亮点及成绩

()党建统领,铸造司法行政铁军

一是扎实开展全局干部政治轮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干部政治能力和政治素质。二是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活动,联合凤凰北街阳澄、安秀、兴隆社区,富宁街自强、大庙社区组织党员下社区报到登记、明确岗位、亮明身份、参与服务。

()公正公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20204月,兴庆区司法局联合兴庆区人民法院、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全面展开兴庆区第二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依照局领导安排部署,共接受组织推荐与个人报名155人,辖区各司法所共随机抽选候选人318人。

()为民办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按照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策略,针对不同分级地区人群、不同紧急程度及需求采取分时段登记预约方式,按照“一时段一人、一时段一案”的原则引导至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及法律援助申请,建立快速受理、指派机制,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减少人员聚集。后期在法律援助中心增设复工复产窗口,针对疫情防控、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所需法律服务及涉及复工复产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需求,通过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等措施加强帮扶,按规定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日指派。

()制定标准,督导法治宣传实效

组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兴庆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推进会,明确当前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凝聚共识;组织开展兴庆区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骨干培训班,对普法责任制精神内涵、四清单一办法制定要求、“七五”普法终期验收标准进行详细解读,强化责任理念;提前谋划部署,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兴庆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认真筹备督查安排,组织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成立四个督察组,于68-10日针对依法治区工作推进情况、“七五”普法终期验收、法治政府建设等三方面进行全面督查,切实检验“七五”普法落实成效。

二、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一是制定下发司法局《党建工作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政治理论学习方案》《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综合运用“三会一课”、党组中心组学习,网络课程等形式,扎实开展干部理论学习。上半年共召开“3+X”支部主题党日活动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周例会14次,支委会9次,党组会4次。领导班子带头示范,坚持重大事项民主集体决策与末位表态制,撰写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心得体会共计60余篇。二是早谋划、早部署、早动员,传达学习自治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思想理论基础,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三是全面扛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压实“两个责任”,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司法所所长,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矛盾纠纷化解及人民调解方面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我局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助力复工复产顺利开展。针对重点内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及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排查,主要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物业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消费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5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兴庆区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工作的通知》。截止目前,兴庆区共成立13个街道调委会、4个乡镇调委会、84个社区调委会、35个村级调委会、8个行业专业性调委会及8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正积极对接兴庆区各党政机关及自然资源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不断完善兴庆区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2020年上半年,辖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00余次,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进一步落实源头化解、多元化解纠纷调处机制,累计化解矛盾纠纷571件,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普法依法治理方面

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各普法责任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下沉社区、入户排查、执勤卡点、村居广播、流动音箱等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开展卫生防疫和遵法守法的正面教育,主动引导舆论,印制15000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发放至全兴庆区126个村居、社区联络点。注重运用“兴庆区司法之光”微信公众号政法新媒体发布权威信息,教育警示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制造虚假信息,提升群众防范意识。持续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特征和预防措施,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文章共20期。在微信公众号“服务指南”板块嵌入“抗击新冠肺炎”法律服务专栏机器人,开展线上新冠肺炎主题法律咨询服务和知识共享。全方位开展法治进万家教育活动,利用3·154·155·12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咨询活动30余场次。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20余家成员单位到大新镇开展疫情防控常识、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等内容的集中宣传法律服务咨询活动。截止上半年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75场次,放宣传资料15000份,强化法治教育助力复工复产,时刻拧紧全民思想“安全阀”。

()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方面

一是矫正执法规范化、队伍建设警务化、排查管控常态化、监督管理信息化。建立检司联席会议制度,研究社区矫正人员特殊申请事项;深入开展走访和深挖线索排查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打造“兴庆模式”,对社区矫正警察工作分配采用“驻派包所”的形式,以文件落实社区矫正警察工作职责,积极参与调查评估、接收宣告、集中教育、监督管理、失联查找、训诫谈话、心理咨询、应急处置、警告、治安处罚、收监执行等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册制度,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建立《重点人员清单》《教育管理责任清单》,制定了针对性教育措施和管控措施。构筑电子围栏,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在划定活动区域范围内行动。截至20205月底,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163人,累计解除和终止矫正2786人。2020年参与完成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112例,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112份,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4人,开展个人警示谈话217人次,走访310人次,解除和终止147人,给予社区矫正警告21人次。目前在册377人,其中被判处缓刑372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三是完善帮教衔接,加大走访摸排,重视平台录入,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沟通监狱、公安部门,对预释放的人员做好信息核查衔接工作。以社区为单位每季度进行实地走访排查,逐一登记造册。组织各司法所进行宁夏刑满释放大数据平台录入,确保数据准确、信息核查率100%。建立刑满释放人员救助台账,争取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为家庭贫困和无生活来源的刑满释放人员积极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

()依法治区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

一是组织召开兴庆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全体会议2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区市相关会议精神。审议了兴庆区依法治区系列文件,对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及管理工作。出台了《兴庆区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法律顾问的聘用及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聘请三家律所作为兴庆区政府法律顾问,实行坐班制和专项业务责任制。确保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和行政应诉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是规范应诉行为,提高应诉工作质量。出台了《兴庆区应诉管理规则》,明确各机关单位在应诉工作中的职责和责任追究机制,截止目前兴庆区已开庭行政应诉案件7件集团诉讼2件,均安排政府主管业务的副区长出庭应诉。四是制定了《兴庆区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规定政府常务会议首个议题为学法议题,由司法局专题领学,截止目前,常务会议学法已安排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五是推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推广使用工作。根据区市相关要求,组织各单位(部门)相关人员开展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操作培训工作。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执法证件审验、申领、换发工作。及时上报了行政执法机关法制机构审核人员名单,完成人员信息系统录入,组织进行人员资格申请。完成执法主体、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权责清单等基本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六是及时部署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区市要求,及时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做好任务认领。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及思路

()持续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

坚持政治引领,加强机关党建。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从严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实施“三强九严”工程和司法厅党建工作“五项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强化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铭记党员标准,履行党员义务。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在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各项业务工作中。

()逐步充实基层司法所力量

多措并举推进司法所干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司法所人员及软硬件装备和移动终端、公共法律服务触摸查询一体机,推广研发运用手机APP和语音转换录入系统,提高司法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司法行政系统大数据战略实施奠定基础。

()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

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规范决策法定程序,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提升决策公信力执行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推动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流程。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不断规范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顾问参与所在单位重大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大经营项目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机制。

()不断完善刑事执行体制

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和信息指挥中心及乡镇(街道)数字社区矫正室建设,推动社区矫正信息化实战化应用。坚持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三位一体”,建立完善与公安、法院、检察院、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机制,提高矫正工作质量。完善安置帮教有机衔接机制,进一步实现重点执法环节无缝对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协调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工作,帮助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防范“两类人员”再犯罪风险,确保刑罚执行效果最大化。

()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执行服务机构人员配置、业务规范、工作流程等标准,明确服务设施具体标准,统一场所标识、指引和功能设置。发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综合枢纽、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一站式服务和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指引作用。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逐步将实体平台的深度服务、热线平台的方便快捷和网络平台的全时空有效整合,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各项业务的统筹力度,融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促进资源共建共享,构建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一体化法律服务网络。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落实“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谋划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覆盖。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讲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充分利用重大热点案()件开展普法工作,努力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基层法治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全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加快建设“智慧普法”。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优化结构,提升素质,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升级版。完善多方参与的调解机制,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体系。协助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中低收入群体。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开展依申请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办案机关进一步完善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完善对应当通知辩护而未通知辩护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和救济措施。推动“互联网+”与法律援助深度融合,加强法律援助案件信息化管理,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

20206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