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6/2018-09227 文  号 银兴人社[2018]16号 生成日期 2018-02-27
发布机构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2018年度兴庆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进度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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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截至201826日,兴庆区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完成情况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本情况 

  1、2017年11月1日启动2018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以来,各乡镇、街道劳保所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政策宣传,积极推进参保缴费工作。截至2018年2月6日,兴庆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实际人数为214548,完成2018年暂定目标任务234978人的91.31%(区市尚未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目标任务数) 

  2、兴庆区参保缴费进度整体较快,缴费率达到95%以上的有通贵乡(99.96%)、掌政镇(99.34%)、大新镇(95.85%),缴费率较低的有中山南街(86.76%)、富宁街(87.00%)、前进街(87.31%)、解放西街(87.68%)。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虽然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率提升较快,均在90%左右,但是在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医保缴费政策的知晓度有待提高,尤其要加强对各类特困人群参保政策的宣传解读。二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缴费进展缓慢,据自治区1月底通报,兴庆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缴费率仅77.96%。 

  下一步,各乡镇、街道劳保所要进一步动员居民及时参保缴费,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参保缴费工作。一是强化政策宣传,提升参保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扩大社保政策业务的知晓面。针对各类特殊人群要入户开展“一对一、点对点、面对面”宣传,做好参保缴费的宣传动员、缴费核定等工作。尤其是月牙湖乡要紧密结合政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缴费惠民政策,有针对性的做好政策宣讲,积极引导居民参保缴费。二是离2月28日缴费期仅剩20天,兴庆区仍有2万余人未缴费,加之春节即将来临,影响参保缴费进度。请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抓紧时间催缴。争取2月15日前在2017年缴费人数的基础上提高参保缴费率 

  (此件公开发布)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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