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黄一丹等10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银人社函〔2021〕(260号)精神,同意聘用黄一丹等10名同志为兴庆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银川市第二幼儿园:黄一丹 李佳欣
银川市第三幼儿园:曹雪 李珍珍 黑雅洁
银川市第四幼儿园:王绮璇 陈佳雨
银川市第五幼儿园:魏丽萍 杨晓英 金晨慧
以上人员聘用时间及工资待遇自2021年9月17日起计算。请各单位凭此通知办理聘用人员控编增人、工资确定、工资拨付、社保登记等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与所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银川市兴庆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