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63号)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推荐人选,务必于4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报兴庆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办公室(919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赫炜峰 0951-6731052
附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63号)
银川市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