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6/2021-00008 文  号 银兴人社发〔2021〕12号 生成日期 2021-04-06
发布机构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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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6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宣传力度,利用信息平台、会议等方式多渠道宣传,动员鼓励更多企业参与申报选拔。发改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农水局、文广局、教育局、商贸物流中心等重点单位更要深入发掘人才,确保各重点单位至少推荐一名后备人选。

二、线上线下,并行申报

2021年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推荐选拔采取线上线下并行申报的方式进行。

1.单位推荐。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应积极主动开展选拔工作,切实发挥行业主管职能,组织推荐选拔本行业中符合条件的人才,自主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单位)需认真审核申报资料,对被推荐人业绩和品德负责审核把关,

经党组研究后,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推荐报送人社局。

2.线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gccfw.hrss.nx.gov.cn),实名注册并进入“人才工程评选—青年拔尖人才”栏目,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信息。线上线下必须同时申报,且填写信息一致。

三、材料齐全,及时申报

1.报送资料。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将推荐人员佐证资料、单位推荐报告及征信资料一并报送兴庆区人社局。推荐人选在个人征信、依法纳税、诚信经营、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须进行意见征询,企业单位选拔人员主要征求审计、税务、公安、征信等部门意见,事业单位选拔人员主要征求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卫生健康、审计等部门意见。

2.报送时间。4月底日前将整套材料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报送到兴庆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办公室(919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赫炜峰      0951-6731052      

附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68号)

银川市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3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