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6/2018-03531 文  号 银兴人社发[2018]5号 生成日期 2018-01-09
发布机构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对兴庆区乡镇卫生院中公稽核2017年9-10月份扣款数据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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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医保中心: 

按照《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动我市医保智能审核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人社发【2017】338号)文件精神,银川市医保中心于1月2日将2017年9-10月份数据推送至兴庆区社保局中公网智能审核反馈平台后,兴庆区社保局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开展中公网智能审核工作,要求辖区内4个乡镇卫生院对本机构违规数据进行了解释说明和单据反馈。现将兴庆区中公网智能审核扣款数据说明如下: 

9月份:掌政卫生院扣款275.02元、通贵卫生院扣款162.30元、大新卫生院扣款29.60元、月牙湖卫生院扣款182.27元。 

10月份:掌政卫生院扣款257.76元、通贵卫生院扣款82.82元、大新卫生院扣款29.60元、月牙湖卫生院扣款165.18元。 

特此报告。 


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