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保金
低保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20元
城市低保49户,62人,发放低保资金37823元。
二、高龄津贴
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标准:
80-89岁:450元/人/月;
90-99岁:500元/人/月;
100岁以上:700元/人/月。
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7人,发放高龄津贴3200元;
三、城市低保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享受低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9户44人,补贴8940元
四、城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
享受低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22人4920元
索 引 号 | 640104-205/2020-00164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0-07-29 | |
发布机构 | 兴庆区前进街街道办事处 | 责任部门 | 兴庆区前进街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