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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020100909354/2022-00034
  • 银兴前办发[2022] 10 号
  • 兴庆区前进街街道办事处
  • 兴庆区前进街街道办事处
  • 有效
  • 2022年04月01日
关于调整前进街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时间:2022年04月01日 来源:兴庆区前进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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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单位、各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按照兴庆区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实现“三级全覆盖”的要求,切实做好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现调整前进街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刚  前进街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白怀川  前进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静  前进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红梅  前进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马  微  前进街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郭译之  前进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洪源  前进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娜  前进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成  员:李瑞岩  综合办公室主任

       韩晓娟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许  乐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范洋洋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  垚  综治中心主任

       李  颖  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强  娟  星光华社区党委书记

       罗  霞  陶瓷社区党委书记

       吴  萍  华林社区党委副书记

       宋  媛  银华社区党委副书记

       朱红芳  西塔社区党委书记

前进街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继任同志担任,不再另行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张洪源任办公室主任,海正鹏任信息联络员,主要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协助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前进街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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