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单位、各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按照兴庆区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实现“三级全覆盖”的要求,切实做好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现调整前进街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刚 前进街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白怀川 前进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静 前进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红梅 前进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马 微 前进街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郭译之 前进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洪源 前进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娜 前进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成 员:李瑞岩 综合办公室主任
韩晓娟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许 乐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范洋洋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 垚 综治中心主任
李 颖 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强 娟 星光华社区党委书记
罗 霞 陶瓷社区党委书记
吴 萍 华林社区党委副书记
宋 媛 银华社区党委副书记
朱红芳 西塔社区党委书记
前进街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工作变动后,由相应岗位继任同志担任,不再另行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张洪源任办公室主任,海正鹏任信息联络员,主要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协助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前进街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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