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种)发〔2023〕20号)文件要求,开展兴庆区植保相关项目遴选会,现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考察企业的资质、植保设施、项目实施经验、社会认可度等情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实施企业。
二、遴选项目
为减少粮油灾害损失,对近期因降雨受灾的水稻施用叶面肥。遴选一家专业化服务组织或合作社,按照最终评选分数高低,由分数最高者实施。
(一)项目内容
实施水稻防灾救灾面积不少于16000亩,在水稻作物上喷施高钾型微量元素叶面肥,提高作物抗逆性。
(二)项目经费
自治区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18万元,资金计划用于高钾型微量元素叶面肥采购及飞防费用。
(三)补助标准
每亩补贴标准不超过11元/亩(包括施用高钾型微量元素叶面肥、作业费等,其中作业费用不高于8元)。
(四)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遴选具有自治区级、市级、或县级服务资质的专业化服务组织或具备植保服务资质的合作社;
2.具备较强的植保服务能力和经验;
3.有稳定的植保工作队伍、植保机械等;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5.自愿在各级农业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服务工作,遵守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抽查;
6.无不良信用及安全记录。
(五)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2.植保机械配备情况及机手资质。
3.财务人员证件及财务管理材料。
4.计划使用的高钾型肥料登记证
5.往年相关项目实施情况。
6.财务部门人员证书及财务管理制度。
7.申报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内需写明作业方式、机械、使用肥料等内容。
三、时间安排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参与遴选的企业、服务组织、合作社于2024年9月4日上午9点前到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10楼会议室参加遴选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确定程序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结合2024年和往年项目的完成情况和效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召开遴选,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企业,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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