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0〕36号)文件精神,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方案落实实施,开展农业生产救灾项目。项目已联合兴庆区财政局开展自查验收,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5-2021年9月1日,公示期间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1年9月1日之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反映,反映电话0951-6036802。
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1年8月25日
索 引 号 | 640104-109/2021-00306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1-08-25 | |
发布机构 |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农技中心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