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1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0]44号和《关于提前下达自治区2021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0]46号文件精神,兴庆区农水局高度重视此事,为保障各项工作能顺利实施,兴庆区农水局与第三方组成评审组,在2021年3月31日就种植业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6日至4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1年4月12日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举报,举报电话0951-6036802。
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