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兴庆区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兴扶开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2月取消监测对象情况公告如下:
取消监测对象3户10人,其中突发严重困难户3户10人。
监督地址:兴庆区宁景南巷综合办公楼12楼
监督电话:0951-6144411
电子邮箱: ycxqfpb@163.com
公示日期:2024年2月18日-2023年2月27日
兴庆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18日
索 引 号 | 11640102MB1977972J/2024-00030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4-02-18 | |
发布机构 | 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乡村振兴局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