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就银川市鸣翠湖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请大家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具体公示如下:
一、概况
1.名称:银川市鸣翠湖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项目概况: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中:“在宁蒙河套等区域建设生态沟道、污水净塘、人工湿地等氮、磷高效生态拦截净化措施”的要求;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开展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行动和生态保护修复行动,推动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响应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鸣翠湖等湖泊湿地保护的决定》和银川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鸣翠湖水环境质量未达标的提醒函》文件,重视鸣翠湖断面水质超标问题,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兴庆分局、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经过现场勘测和实地调研,围绕河湖水生态功能保障和水生态要素开展银川市鸣翠湖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项目建设地址:项目位于兴庆区掌政镇
项目内容:建设处理规模为20000m³/d的生态湿地155.93亩。配套巡检管护道路2059.9m。岸坡植被生境修复面积22538㎡(33.81亩)。配套其他附属工程主要包括引水渠道修整8.5km、新建溢流堰1座、节制阀1座、交通桥1座、取水头部1座、退水闸5改造1座、沉砂调节池1座、在线监测系统及设施1套等。
二、征求公众意见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意见,项目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可以采取打电话、发邮件等方式向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或技术单位反馈。
三、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即2024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5日。
四、公示方式
1.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qq.gov.cn/
2.现场公示。
五、相关联系方式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银川市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联系人:朱克勇 联系方式:0951-6026753;
邮箱:xqqswjghb@163.com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宁夏博源卓越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力文 联系方式:0951-8507090
E-mail:9297452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