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4-103/2019-0010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11-29
发布机构 兴庆区民政局 责任部门 兴庆区民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兴庆区民政局2019年11月份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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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保金

低保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620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

城市低保2021户,2757人,发放低保资金150.01万元。

农村低保2014户,3024人,发放低保资金146.90万元。

二、高龄津贴

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标准:

80-89岁:450元/人/月;

90-99岁:500元/人/月;

100岁以上:700元/人/月。

城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125人,发放高龄津贴5.78万元。

农村高龄低收入老年人581人,发放高龄津贴26.35万元。

、特困供养金

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833.33元

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250元

为152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15.00万元。

发放10月集中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资金24人23904元(发放标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费为747元/月,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费为1245元/月)

发放10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资金24人1920元(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四、孤儿养育津贴

为26名孤儿发放孤儿养育津贴15660元

五、困难残疾人补贴

发放10月未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109人204680元;

发放10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011人400880元;

发放10月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537人449780元。